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编制广州市水域增殖放流规划和广州市水域增殖放流操作技术指引服务的公告-11440100MB2C9235X1/2023-00134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委托编制广州市水域增殖放流规划和广州市水域增殖放流操作技术指引服务的公告-11440100MB2C9235X1/2023-0013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行〔2016〕401号)有关规定,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编制《广州市水域增殖放流规划(2023-2027)》和《广州市水域增殖放流操作技术指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二、委托内容
(一)编制《广州市水域增殖放流规划(2023-2027)》
通过对广州市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状况的研究,总结各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的现状和历史变化规律,同时回顾总结国家及广州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历史状况。在此基础上,基于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提出广州市未来五年水域增殖放流的总体规划。
(二)编制《广州市水域增殖放流操作技术指引》
根据增殖放流工作具体任务,明确单次放流活动事前准备、事中组织管理、事后效果跟踪评价具体要求,为实现增殖放流工作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技术指引。
三、申请资质要求
(一)国内独立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较好技术服务水平和良好商业信誉。
(二)具有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能力,以具有从事水生生物资源或增殖放流研究工作基础,具有一定研究水平和能力(水产相关学科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点或提供其他证明研究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的单位为主。
(三)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熟悉广州市水生生物资源的历史和现状,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承担过广州市水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研究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服务单位需提供合法有效正式发票。
四、服务经费
总费用不高于36.8万元。
五、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下载《广州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委托申请书》,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曾承担过的相关工作的材料以及申报单位认为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等,按照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3年2月14日前用快递寄至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再退回给申请人。
六、遴选确定
(一)组织项目评审。截止日期后,我局将召开项目评审会,对申请单位及其递交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服务单位。
(二)确定中选结果。服务单位选定后,将在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即确定并通知中选服务单位。
(三)签订服务合同。中选服务单位应按照中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局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麓景路38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0)********。
联系人:江小姐
标签: 增殖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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