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至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公安局奉贤分局中央装备刑科所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生物物证发现仪的原厂授权函;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安局奉贤分局中央装备刑科所装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ZX2015-020)
3、预算编号:18-15-11169,18-15-9452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刑科所装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预算金额:60万元。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6、交付地点:奉贤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7-0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7-27,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4、授权人代表身份证;5、生物物证发现仪的原厂授权函。注:以上资料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07-30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07-30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8509弄28号1007室(南方国际C栋)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8509弄28号1007室(南方国际C栋)。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