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录音录像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同步录音录像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山东恒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特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 088

项目编号:TAXDTZ-201506-02

2、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

3、项目内容: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设备

4、预算控制价:47万元。

5、采购文件获取

供应商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不重复注册),并按照以下要求获取采购文件:

5.1时间:自2015年7月8日起至2015年7月14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3地址: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4方式:请贵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单一来源文件;

5.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6联系人:徐杰、刘斌,联系电话:****-*******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6.1递交时间:2015年7月17日14时30分起至15时00分止;

6.2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15时00分;

6.3递交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6.4地址: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宁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阳县文化街东首

E-mail:nyxjcycwk@163.com

邮政编码:271400

电话:135*****077

传真:135*****077

联系人:陈清国

7.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宿子敬

地址:泰安市龙潭路17号

E-mail:taxdcg@163.com

邮政编码:270000

电话:****-*******

传真:****-*******

9、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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