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录音录像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同步录音录像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设备与安装招标公告
山东恒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特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 088
项目编号:TAXDTZ-201506-02
2、项目名称: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录音录像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设备购置与安装项目
3、项目内容: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设备
4、预算控制价:47万元。
5、采购文件获取
供应商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不重复注册),并按照以下要求获取采购文件:
5.1时间:自2015年7月8日起至2015年7月14日止,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3地址: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4方式:请贵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单一来源文件;
5.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6联系人:徐杰、刘斌,联系电话:****-*******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6.1递交时间:2015年7月17日14时30分起至15时00分止;
6.2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15时00分;
6.3递交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6.4地址: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宁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阳县文化街东首
E-mail:nyxjcycwk@163.com
邮政编码:271400
电话:135*****077
传真:135*****077
联系人:陈清国
7.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宿子敬
地址:泰安市龙潭路17号
E-mail:taxdcg@163.com
邮政编码:270000
电话:****-*******
传真:****-*******
9、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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