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泰州市泰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需城中街道宣传文化教育中心物业管理项目(详见公告)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THZC—********

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受泰州市泰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城中街道宣传文化教育中心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一、 采购需求:

1、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泰州市泰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物业名称:城中街道宣传文化教育中心(泰州市蒲田路1号)

(3)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4)物业范围:

l 城中街道宣传文化教育中心大楼1至3层公共区域及相关场所(办事大厅、活动室、器材室、会议室、接待室等)以及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约6100平方米。

l 院落东侧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208平方米。

l 广场面积(含大院南门、大楼办事大厅东门人员、车辆的秩序维护)约2480平方米。

2、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保卫保安

l 对物业服务范围内的设备、物品负有防盗、防窃、进行保护的责任。

l 物业服务范围内所有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管理;在紧急情况下组织人员疏散;安全标识布置。

l 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安全防范与秩序维护。大型会议、重大集会和举办各种活动及法定节假日期间加强巡逻防范,保证物业区域的安全和稳定,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2)会务服务

l 日常管理。会议室保持常用常新、保证随需随用。

l 定期消杀。定期的消毒杀菌,确保会议室卫生状况达到良好状态。

l 按要求配合做好各类会议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处理工作。

(3)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管理

l 消防系统设施维护。

l 负责上下水道、落水管、照明、供配电系统的维护维修。

l 会务、活动用的音响设施的使用、维护。

l 负责监控室的定期管理和维护,确保24小时实时监控,保证监控数据时间上的连续性。

(4)保洁服务

l 日常保洁。对服务范围内的相关设备、设施、物品等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l 定期保洁。对服务范围内的相关设施进行定期保洁。

l 配合上级卫生检查,按要求做好保洁工作。

l 垃圾收集并清运至指定地点。

(5)绿化服务

l 物业服务范围公共区域内树木、草坪、花坛的日常养护。

(6)人员

人员:10人(秩序维护5人,经理、保洁4人、水电维修工1人)

3、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1)交通秩序

车辆进出、停放有序;道路通畅,无堵塞现象。

(2)安全保卫

24小时值班巡逻,进出大门设立门岗,监控、管理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纠正违章行为,公共秩序良好。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出事件,确保公共安全。无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火灾发生。

l 项目经理:主要负责所属人员工作的安排及调度;协助主管单位处理突发事件。

l 出入口:出入口区域安全防范(含南门、东门),维持工作人员、车辆、物品进出秩序管理工作,对上访人员做好正确引导工作,报刊、邮件的收发。

l 安全巡逻:负责中心大楼办事大厅、领导办公区域安全防范;负责地面和地下停车场车辆(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放的引导、巡视、检查,引导车辆分类停放。

l 监控室:负责监控室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3)会务保障

按要求配合做好各类会议的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处置工作。

(4)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管理

l 消防系统设施维护。建立严格的月、季、年巡检制度,使维护维修工作有据可依,有序招待。系统日常运行期间,值班人员应细心观察,做好巡检登记表,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l 保证水、电、消防等设备运行正常;按标准进行维护维修,故障排除及时。

l 急修要求十分钟到位,小修要求三十分钟内到位。

(5)保洁

l 保洁工作要求

(1)中心大楼室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每天清扫两次,包括收集垃圾;室内所属玻璃门窗随时清洁;楼梯扶手及护栏,每天用抹布擦拭干净;发现墙壁、门窗等有灰尘或有附着物应及时擦拭干净;楼道每天清扫2次,保持干部整洁。

(2)室外部分:每天两次清扫地面的灰尘和垃圾;保证无积水;工作时间内不停地循环保洁,以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烟蒂等杂物;各类垃圾桶每天清洁一次,并保持外表干净;室内外宣传栏等每天擦拭干净一次。

(3)中心大楼(含办事大厅)及附属用房室内保洁:每天清扫地面(包括拖地)两次,室内设备(包括:桌椅板凳、门窗及窗台、办事大厅平台等)表面每天用抹面擦拭一次,室内电器、灯具每星期至少清洁一次,墙角及天花板上无灰尘和蜘蛛网。

(4)其他公共场地的保洁:公共卫生间,每日清扫四次以上,第一次必须在上午8时前做好,同时根据卫生间不同的设施进行保洁,包括及时冲洗小便池,擦拭洗手盆、水龙头、台面、镜面等;地面用干拖把拖干,保持干燥干净;门窗、窗台、墙角、天花板等做到及时保洁;便池不得有污渍,如发现应及时用清洁剂清洗干净;每天使用适量的塔香或香丸等,保持卫生间无异味。其他公共场所,地面每天清扫两次以上,然后巡回保洁。公共场地上的宣传栏、果皮箱、垃圾桶、路灯、雕塑及其他工艺设施每天及时保洁。

l 保洁标准

(1)地面: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

(2)天花板墙面:目视天花板无蜘蛛网,无灰尘积附,目视墙面无粘附物,墙角无蜘蛛网及沉积附物。

(3)灯具:目视无灰尘、光照明亮。

(4)玻璃门窗:目视无灰尘,光亮透明,其他门窗及窗台元灰尘及附着物。

(5)其他设施: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

(6)走廊护栏:目视无灰尘,无蜘蛛网或沉积附物。不锈钢护栏;目视不锈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

(7)公共卫生间:卫生间内空气无异味,地面、墙面、镜面、天花板、洗手盘、便斗、厕位等目视无污渍、无灰尘,排污管道要通畅。

(8)地面无杂物积水,无烟蒂,无纸屑,无明显污渍、泥沙;果皮箱、垃圾桶外表无明显污渍;宣传栏、指示牌目视无污渍。

(9)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10)定期维护草坪,做到修剪科学,整齐美观,草坪内无杂草。

l 其他要求

(一)服务报价项目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按规定提取的保障和福利费及国家地方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2.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必须使用并响应竞标文件所列服务质量标准的各种材料、工具、用品及设备费用。

3.物业公司合理利润。

4.法定税费。

(二)服务工作标准

1.中标人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采购人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优雅的办公环境。

2.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3.中标人应主动、积极地加强与采购人的联系,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4.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合同主要条款要求

1.服务费的支付:采购方在每个季度最后两个工作日内依据合同,以转账方式将管理费划拨到中标方指定的账户上;每半年对中标方进行内部初审,初审结果达到不规定标准的,采购方有权以书面或口述的形式要求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采购方有权停止支付中标方的物业管理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划拨管理费。

2.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3个月,如试用期内采购人不满意,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到期双方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3.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提出变更。若上述变更导致了中标人履行合同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加,应对合同价格或时间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采购人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

4.对于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5.中标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6.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合同履行地法院裁决。

7. 本合同总价为345000元/年,包括所列项目服务管理内容、工具、耗材、服装、管理费、各种税金、人工(含节假日加班、福利)、保险、劳保等一切费用。

注:各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综合报价,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各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公告,如对标书内容有疑问,请在资格预审前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预审:

报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次询价函中规定的资质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对应的服务要求;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4、本次询价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请其被授权人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序装订成册),按时参加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代表直接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近6个月),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和被授权人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法人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本人相关保险记录;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身份证识别系统能识读相应信息);  

(3)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三级以上(含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

(5)拟进入本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经理)应取得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证书领取时间必须2年以上);

(6)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保证金要由基本账户打入中心账户);

(8) 近年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书面承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他资料(如: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类证书)。  

注:1)以上所需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作为审核留存,不退还; 上述(1)-(9)条为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才能成为资格预审合格单位。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方有权参加投标报价。

2)请各投标供应商按照《关于海陵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集中备案登记的通知》(http://www.tzhlzfcg.com/art/2015/4/1/art_2189_279370.html)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备案登记,否则投标资格将不予以认可。

5、资格审查报名:  

公告时间:2015年7月7日10:00至2015年7月15日10:00;请申请人于 2015年7月15日15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海陵区政府对面)报名。

报名方式:书面送达报名申请(报名申请格式见附件) 

6、资格预审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审查时间:投标人需按照本公告中要求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在2015年7月15日16:30至17:30前来参加本采购项目资格预审。未按时递交报名申请表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海陵区政府对面)。

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时间提供服务。

四、服务地点:按合同指明的地点。

五、付款方式:采购方在每个季度最后两个工作日内依据合同,以转账方式将管理费划拨到中标方指定的账户上;每半年对中标方进行内部初审,初审结果达到不规定标准的,采购方有权以书面或口述的形式要求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采购方有权停止支付中标方的物业管理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划拨管理费。

六、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7月20日15:30。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海陵网公布中标结果。

七、报价地点: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海陵区府前路3号)。

八、投标书的编制及递交:投标书一式三份,其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

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非法人代表直接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缴纳的养老保险记录(社保有效期为近6个月),该记录必须经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和被授权人须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中。法人代表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本人相关保险记录(复印件);

(5)三级以上(含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复印件);

(6)拟进入本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经理)应取得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证书领取时间必须2年以上、复印件);

(7)近年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书面承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2、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报价明细一览表。

3、技术文件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注:①装订要求: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相关原件在评标期间备查。不按规定装订的文件开标后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散乱、资料不全的投标人将有可能被取消评标资格。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资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②投标书应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联络员,联络员:孙悦。投标各项资料恕不退还。

③报价单位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现场开标会。

④投标文件(投标函、报价明细一览表等)均需打印,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⑤投标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九、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整,以电汇、网上银行支付凭证、银行进账单等形式缴纳到账(不接受现金)。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到泰州市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东南角金融中心窗口凭银行缴纳证明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账户名称:泰州市海陵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00。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程序予以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本中心将按规定程序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

⑵投标人中标后没有按标书要求完全履约;

⑶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⑷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行为对招标人造成损害的;

⑸投标人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十、成交原则:共1个标段,投标人可投任意标段。

1、定标标准和方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确定中标人。

如果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且均通过采购人评审,则采取最低报价相同的投标人进行现场抽签,抽签规则由采购人现场制定。

2、评审(询价)小组

2.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审(询价)小组负责;

2.1.2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1.3 评标专家在评标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

3、定标的程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3.1 初步评审:

3.1.1采购人根据采购询价文件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核,主要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以及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否满足采购询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列出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1.2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况,无效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

3.1.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的有效性。

3.1.4采购人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等同于重大偏差。

3.2 投标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

采购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有算术错误的,采购人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

⑴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法人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⑵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未按第八条内容编制标书)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⑷投标人项目授权委托人未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的

⑸投标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⑹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⑺明显不符合(降低)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的要求;

⑻投标报价超过询价项目预算金额;

⑼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4 详细评审:

3.4.1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根据询价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3.4.2 采购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5 中标人的确定

3.5.1采购人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十一、授予合同: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到采购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则视为放弃中标结果,采购人将按照中标排序指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在结果公示期间内,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格式可在海陵区采购网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邮编:225300

联系电话:****-********

报 名 申 请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报名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事务。  

联系人: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及邮箱: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编号为 的 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市场行情和研究上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承诺:愿以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

(小写): 元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采购文件的要求在 内供货,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不予退还。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我方承诺一旦我方出现围标、串标、借挂靠资质、无故不履约等不良行为,将自觉接受贵方暂停或者取消今后我方参加贵方其他任何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的处理,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进一步处理。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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