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仁怀市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委托,就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采购
二、招标项目编号:GZHSD【2015】12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88
2.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一批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目前,贵州省尚未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质要求。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7月07日 14时00分-2015年08月02日 17时00分
2.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录后报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自行下载。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3日 11时00分
八、投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3日 11时00分
十、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十一、收款单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银行账号:****************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仁怀市人民法院
地址:仁怀市
联系人:肖朝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周航、樊鑫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无
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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