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现进行挂网比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工作人员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B2023-02

三、项目概述:

(一)医院需为外派支援人员及短期前往帮扶地区开展定点帮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医疗、重疾保险。拟采购一家保险服务机构提供此项服务。

(二)本项目预算4万元/年,据实结算,服务期限一年。

四、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处于有效期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直接参与,供应商若为分公司的,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其他企业分支机构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技术参数、服务、商务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见附件六。

(二)商务服务要求:

1.付款方式:收到保险单和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据实结算。

2.服务期限:一年。

3.售后要求:出险后理赔时效在30日内赔付。

4项目交付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及地点。

5.验收的标准:根据合同约定内容及采购人采购公告要求进行验收。

6.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评审方法:在完全满足采购人技术参数、服务及商务服务要求的基础上,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价格权重占比为:长期险占比58%,重疾险占比31%,短期险占比11%)。本次评审计价公式为:供应商报价=长期险单价汇总金额*58%+重疾险单价汇总金额*31%+短期险单价汇总金额*11%。

七、比价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 比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处于有效期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供应商若为分公司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供应商若为其他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6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提供2023年2月9日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并下载打印。(信用信息资料图片要求模板见附件),查询方法:登陆“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搜索条内输入公司名称并点击查询→点击界面上出现的公司名称→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下载并打印出相关信用信息资料即可);

8.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9.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10.商务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二) 注意事项

1.比价资料1-7项为资格响应部分,缺一不可,须全部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出现资料不齐、内容与采购公告要求不符、未按规定签署及盖章、材料过期失效等情形,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评审过程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3.比价资料内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递交(封面、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格式自拟)。

4.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在网上公开发布。

5.我院对供应商围标、串标和欺诈等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且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竞争。一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活动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八、比价资料收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14日17:00。收件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

九、比价资料收件地址:比价资料必须在比价资料收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室(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旁)李老师处,联系电话,028-********。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价资料恕不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资料)。

十、比价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09:30时(供应商无需到达比价现场)。

十一、比价地点: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天府院区(双流区双兴大道1188号门诊大楼负一楼会议室5)。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2月9日

附件1

承诺函

致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比选/比价项目名称/包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非联合体参加;

(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处于有效期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 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直接参与,供应商若为分公司的,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其他企业分支机构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截至比选/比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也无接受国家各级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

附件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 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本次参加货物/服务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 年月 日签字生效,并作出如下声明:

1.我方无条件认可《采购公告》中原则申明的相关内容。

2.我方将严格按《采购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比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 期: 年月日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后)


附件3

报价函

保险费用限价要求

报价

保险

类型

保险期限

保险费用(元)

死亡伤残保险金额(万元)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万元)

保险费用(元)

死亡伤残保险金额(万元)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万元)

备注

短期险

7天

≤45

≥60

≥6

≤65

≥100

≥10

15天

≤65

≥60

≥6

≤100

≥100

≥10

30天

≤90

≥60

≥6

≤130

≥100

≥10

长期险

1年

≤500

≥60

≥6

≤700

≥100

≥10

重疾险

1年

保险费用(元)

年龄段

保障金额(万元)

保险费用(元)

年龄段

保障金额(万元)

≤160

26-30岁

≥20

≤320

31-35岁

≤550

36-40岁

≤950

41-45岁

≤1550

46-50岁

≤2550

51-55岁

≤3850

56-60岁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运输、安装、税金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采购要求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如适用)。

3.超过总价限价和各分项限价的报价无效

4.报价函有多页的,须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4

技术参数/服务响应表

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应答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备注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一点“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

□偏离

本项目技术服务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价文件无效。

商务响应表

采购公告要求

供应商应答

偏离(若有偏离请逐条写明)

备注

是否完全响应采购公告第五条、第二点“商务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

□偏离

本项目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若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比价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

“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资料要求如下:请提供以下样式的截图资料。(要求截图完整,能够显示右上角“生成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

附件6

(三项权重占比为:长期险占比58%,重疾险占比31%,短期险占比11%)

保险类型

保险期限

保险费用(元)

死亡伤残保险金额(万元)

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万元)

保障范围

短期险

7天

≤45

≥60

≥6

1.因意外导致身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2.因意外致残,残疾按比例给付保险金。

3.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0元后按100%报销。

4.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免赔3天,每次最高90天,全年累计180天。

5.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为2300元以上。

6.伤残参照《人身伤害评残标准》,一级100%、二级80%、三级65%、四级55%、五级45%、六级25%、七级15%、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65

≥100

≥10

15天

≤65

≥60

≥6

≤100

≥100

≥10

30天

≤90

≥60

≥6

≤130

≥100

≥10

长期险

1年

≤500

≥60

≥6

1.因意外导致身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2.因意外致残,残疾按比例给付保险金。

3.每次事故医疗费用免赔0元后按100%报销;

4.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免赔3天,每次最高90天,全年累计180天;

5.每次事故门急诊限额为2300元以上;

6.伤残参照《人身伤害评残标准》,一级100%、二级80%、三级65%、四级55%、五级45%、六级25%、七级15%、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7.附加航空意外身故、残疾:100万

8.附加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残疾:100万

9.附加轮船意外身故、残疾:100万

10.附加营运汽车意外身故、残疾:50万

11.附加交通出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乘坐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50万

12.附加交通出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驾驶非营运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给付:30万

≤700

≥100

≥10

重疾险

1年

保险费用

年龄段

保障金额≥20

重大疾病需包含(28种)且至少覆盖以下种类:1、恶性肿瘤——重度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严重慢性肾衰竭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10、严重慢性肝衰竭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严重慢性呼吸衰竭27、严重克罗恩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160

26-30岁

≤320

31-35岁

≤550

36-40岁

≤950

41-45岁

≤1550

46-50岁

≤2550

51-55岁

≤3850

56-60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外派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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