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长坪变至东台工业区10KV专线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20KV长坪变至东台工业区10KV专线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5]电力010-1号
开标时间:2015-07-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青口投资区220KV长坪变至东台工业区10KV专线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5]电力010-1号)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青口投资区220KV长坪变至东台工业区10KV专线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闽侯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45号文件批准,项目招标人为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青口投资区。
2)工程概况:该项目新敷设YJV-10KV-3*400/高压电缆7218米,新拉JKLYJ-10KV-240绝缘导线47529米,新立15米水泥电杆199基,15米加强型铁塔98基,新装防震锤4组、防雷过电压保护器275组、隔离开关22组、避雷器22组、故障指示器22组,接地环62组,真空开关2台、电缆防爆盒9套,制作安装电缆中间接头9套、户外电缆终端头22套,户内电缆终端头2套,制作A型工作井40座、B型工作井18座。埋设电缆保护管,破、恢复水泥路面等。本次招标造价约为20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包干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4)工程招标范围:包括电力、土建及市政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100日内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 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 近一年内(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4) 近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之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 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经年检有效并注册在本公司,资质等级不低于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5) 施工现场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下表最低资历要求,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所有人员应按照侯政办[2010]89号文规定实行岗位证书集中管理。

岗位名称

人数

最低资历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

施工员

1

具有2年及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

质检员

1

具有2年及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

材料员

1

具有2年及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

安全员

1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预算员

1

具备电力造价员资格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5.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3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凭证上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7.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8、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7月 7日至2015年7月13日,每天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双休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即总院第二门诊部斜对面佳季精品酒店八层))。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其光盘每份售价人民币3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单位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7月 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福州市五一广场高桥路福建阳光假日大酒店。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收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1、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青口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
电 话:136*****749
传 真:****-********
联系人:熊小姐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台江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500 1884 3000 5250 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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