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贵州省省级储备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公告

2月21日贵州省省级储备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公告

填报单位: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销售交易时间:10:00 采购交易时间:15:00开始,每个标的交易时间依次间隔20分钟

实际存储地点

结算单位

仓(罐)号

买卖方向

产地

生产年限

品种

粒型

等级

包装类型

数量(吨)

销售底价(元/吨)

采购定价(元/吨)

履约期限天(自然日)

品质指标

质量指标

食品安全指标

脂肪

酸值(KO

H

/干基)

/(m

g/1

00

g)

色泽气味

品尝评分值(分)

出糙率(%)

整精米率(%)

水分(%)

色泽、气味

杂质(%)

互混率(%)

黄粒米(%)

谷外糙米(%)

黄曲霉毒素B1(μg

/kg)

铅(以Pb计)(mg

/kg)

镉(以Cd计)(mg

/kg)

总汞(以Hg计)(mg

/kg)

无机砷(以As计)(mg

/kg)

23

X2

0S

CD

02

21

01

息烽县天安粮油储备库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4-1号仓

销售

安徽

2020

中晚籼稻

/

三等

散装

2633

2610

/

60

26.7

正常

74

78.6

63.6

13.0

正常

0.8

0.2

0.1

1.0

0.2

0.04

0.09

0.002

0.17

23

C2

2S

CD

02

21

01

息烽县天安粮油储备库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4-1号仓

采购

贵州、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2022

中晚籼稻

不限

国标三等(含)以上

散装

2633

/

3090

120

≤21.0

正常

≥70

≥75.0

≥44.0

≤13.5

正常

≤1.0

≤5.0

≤1.0

≤2.0

≤10

≤0.2

≤0.2

≤0.02

≤0.2

23

X1

9S

CD

02

21

01

安顺市粮油储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3号仓

销售

安徽

2019

中晚籼稻

/

三等

散装

2012

2610

/

60

24.8

正常

74

78.7

61.2

12.6

正常

0.7

0

0.2

1.4

2.2

未检出

0.11

0.002

0.18

23

C2

2S

CD

02

21

02

安顺市粮油储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3号仓

采购

贵州、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2022

中晚籼稻

不限

国标三等(含)以上

散装

2012

/

3090

120

≤21.0

正常

≥70

≥75.0

≥44.0

≤13.5

正常

≤1.0

≤5.0

≤1.0

≤2.0

≤10

≤0.2

≤0.2

≤0.02

≤0.2

23

X1

9S

CD

02

21

02

毕节市东关坡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0P11号仓

销售

四川

2019

中晚籼稻

/

三等

散装

1587.16

2610

/

60

23.9

正常

74

79.5

50.9

13.0

正常

0.2

0

0.2

0.4

0.2

未检出

0.03

0.004

0.15

23

C2

2S

CD

02

21

03

毕节市东关坡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0P11号仓

采购

贵州、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2022

中晚籼稻

不限

国标三等(含)以上

散装

1587.16

/

3090

120

≤21.0

正常

≥70

≥75.0

≥44.0

≤13.5

正常

≤1.0

≤5.0

≤1.0

≤2.0

≤10

≤0.2

≤0.2

≤0.02

≤0.2

23

X1

9S

CD

02

21

03

毕节大方县粮食局直属库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1P1-1号仓

销售

湖北

2019

中晚籼稻

/

二等

散装

730

2610

/

60

23.1

正常

74

78.4

64.1

13.3

正常

0.8

0

0.2

1.2

3.5

未检出

0.13

0.001

0.16

1P1-2号仓

湖北

2019

中晚籼稻

/

二等

730

24.1

正常

74

78.2

63.4

13.0

正常

0.6

0

0

1.8

2.5

未检出

0.11

0.002

0.17

1P1-3号仓

四川

2019

中晚籼稻

/

三等

730

23.0

正常

74

79.4

49.8

12.5

正常

0.2

0

0

0.6

0.4

未检出

0.04

0.001

0.15

23

C2

2S

CD

02

21

04

毕节大方县粮食局直属库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1P1-1号仓

采购

贵州、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2022

中晚籼稻

不限

国标三等(含)以上

散装

730

/

3090

120

≤21.0

正常

≥70

≥75.0

≥44.0

≤13.5

正常

≤1.0

≤5.0

≤1.0

≤2.0

≤10

≤0.2

≤0.2

≤0.02

≤0.2

1P1-3号仓

730

1P1-2号仓

730

23

X2

1S

CD

02

21

01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粮油收储经营公司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0P2-1号仓

销售

黑龙江

2021

粳稻

/

三等

散装

2100

2865

/

60

21.4

正常

75

80.1

70.2

13.4

正常

0.7

0

0

1.0

0.1

未检出

0.01

0.005

0.19

23

C2

2S

CD

02

21

05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粮油收储经营公司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0P2-1号仓

采购

黑龙江、吉林白城、辽宁

2022

粳稻

短粒型

国标三等(含)以上

散装

2100

/

3345

120

≤18.0

正常

≥70

≥77.0

≥55.0

≤14.5

正常

≤1.0

≤5.0

≤1.0

≤2.0

≤10

≤0.2

≤0.2≤0.02≤0.2

特别约定:
1、销售(采购)合同成交价为卖(买)方仓内价,不含包装。如需要在仓前交割交货的,销售(采购)合同板前费用分别为30元/吨。承储库收取板前费用的,应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中标方。
2、各标的物的产地、品种、粒型必须一致。

3、销售合同稻谷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省级储备粮或政策性粮食重新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竞价成交方承担。
4、销售合同稻谷质量以仓内实际储粮质量为准,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到实际储存库点看样,确保所竞买的稻谷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不要求看样直接参与竞价的竞得方,视同对粮食质量无异议,履约中不得以粮食质量为由拒不履约,否则直接判定为违约。
5、采购合同成交价格为买方仓内价。采购合同稻谷发运前卖方需提供该标的粮食产地有资质质检机构完整质检报告,磅单(出库单)、汽车或火车运输证明等相关资料随车同行;卖方不提供的,买方拒收。发运期间,委托方有权派人全程监督发货。
6、水杂扣量:买方对来粮进行逐车检验,来粮杂质≤1.0%的,直接入库;但有秸秆等有机杂质的,须进行过风整理,吹出的秸秆由供方承担,随车除皮。杂质>1.0%,≤1.5%的,每超0.1%扣量0.2%,清理出的杂质随车退皮;杂质>1.5%的拒收。中晚籼稻水分>13.5%,≤14.5%的,每超0.1%扣量0.2%;水分>14.5%的拒收;粳稻水分>14.5%,≤15%的,每超0.1%扣量0.2%;水分>15%的拒收。入库稻谷需进行稻谷新鲜度测定,如有争议也可进行脂肪酸值检测,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退货处理。在入库过程中对检验结果有争议的,可申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7、采购合同稻谷以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的粮食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质量指标、品质指标、食品安全指标中不符合要求的退货,退货造成的保管费等经济损失均由竞价成交方承担。
8、采购合同付款方式:按批次付款,粮食每入库1000吨为一个付款批次,买方按批次支付80%货款;最后一仓粮食入满后,按合同数量支付80%货款;入仓稻谷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的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合格且卖方提供相关资料(情况说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后,以仓为单位,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剩余20%货款支付手续。如质量结果为不合格,达不到买方规定的入库质量要求,卖方负责把不合格的粮食在20个工作日内拉出买方存储点并退回已付货款,同时承担保管费等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9、 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中标方预交的履约保证金不得抵作货款,在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且无违约行为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在履行销售合同或采购合同(包括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违约,守约方有权按照双向竞价交易的数量总和(即销售合同数量及采购合同数量之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没收违约方交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包括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金)。
10、采购合同稻谷严禁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一经查实,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卖方违约处理,由此所产生的政策风险、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11、本交易清单与交易公告等共同组成本次交易的合同文件,参与本次交易的买卖双方均应受前述文件约束。
12、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联系人:向宇:136*****200;熊忆川:138*****812;丁旭义:136*****278
13、监督电话:0851-********

2023年2月8日


()
DD000E;
EE000F;
FF000E;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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