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学会关于收缴2023年会费的通知
河北省林学会关于收缴2023年会费的通知
各市林(果)学会,省林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学会组,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向广大会员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学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河北省林学会会费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修订案)》(以下称《办法》,见附件1)规定,现将2023年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学会组织和有关单位向已入会会员和新入会会员统一收取2023年会费(每人每年30元),并填写《交费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其中,新入会会员还需填写《河北省林学会会员申请表》(见附件3)。请各会员及时缴纳会费,以免影响您的会员权益,未缴纳2023年会费的会员按退会处理。
2、按照《办法》规定,应缴纳单位会费的会员单位直接将2023年单位会费缴至河北省林学会账户,其中副理事长单位每年3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理事单位每年1000元。对确实不能缴纳单位会费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3、请各学会组织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交费人员信息汇总表》和《河北省林学会会员申请表》各1份及电子版(Word和Pdf)统一报送河北省林学会办公室,将2023年收取的会费统一汇至河北省林学会账户。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学府路75号河北省林学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春鹏、陈霞
联系电话:0311-********、0311—********(传真)
邮编:******
电子信箱:hbslxhbgs@163.com
开户行名称:河北省林学会
帐户开户行:农行北城支行
河北省林学会
2023年2月3日
标签: 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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