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石高速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拟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京石高速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拟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京石高速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拟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京石高速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拟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1采购项目名称:京石高速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拟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1.2采购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概况:京石高速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拟招标项目招标、询比等采购服务工作。
1.4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1采购范围:京石高速公路2023年养护工程拟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或委托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
2.2服务期限:2023年度。
2.3服务地点: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业绩要求:近 3 年(2020 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三项高速公路招标代理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过去 1 年(2022 年01月01日至今)中不曾在代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代理合同被解除。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人数至少为5人。
(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 请于2023年01月12日9:00时至2023年01月14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到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石家庄正定新区阳光路39号石家庄传媒大厦2112会议室)报名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文件每套售价: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2112会议室(石家庄正定新区阳光路39号石家庄传媒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河北京石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正定新区阳光路39号石家庄传媒大厦
联系人:刘工、温工
电话:0311-837*****189********
标签: 养护工程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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