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招标公告
温州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招标公告
关于温州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温州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温州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拍摄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项目需求的特殊性。
1、对警示片所揭露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及历史遗留问题开展舆论监督报道,需具备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并具备资深采编业务能力及新闻镜头视觉表现能力;对部分可公开问题在警示片中曝光后的后续整改,要开展公开舆论监督。因此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广播电视播出许可资质和广播电视播出平台;
2、对前期曝光案例中,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整改启动快,工作力度大,社会反应好的案例,要求制作成新媒体产品,在新媒体平台推送。因此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质;
3、警示片问题案例的调查和拍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6名具有新闻记者资质的专业人员(其中50%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二、供应商的唯一性。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是温州市级唯一一家同时具备广播电视播出许可资质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质的单位。在温州市级电视媒体新闻栏目中进行温州生态环境问题调查报道和开展舆论监督是本项目的重要宣传组成,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作为温州市级唯一的广播电视媒体,特别是《新政聚焦》等新闻著名栏目,由市委督察室和温州广电传媒集团联合主办,系当下温州地区唯一一档跨频道、跨媒介联动传播的舆论监督栏目,覆盖温州全域,影响范围广,在温州地区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也是唯一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在温州市级电视媒体新闻栏目中进行温州生态环境问题调查报道和开展舆论监督的承接单位。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还拥有一支政治素养强、专业素质高的电视新闻专业队伍,在警示片问题案例的调查和拍摄方面经验丰富,能确保高质量顺利完成项目任务。
三、综上所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是目前温州市唯一完全符合该公共服务项目特殊采购需求的市级单位,同时该单位已承担过前几期温州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项目,完成质量较好,因此能高效高质量实现预期采购目标,建议温州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承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地址: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论证专家名单:李敏、管乐、马晨晨
五、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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