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公安局集中采购办公家具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梅河口市公安局集中采购办公家具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集中采购办公家具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梅河口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9日15: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2日09:00
开标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预算金额¥7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琳
项目联系电话0435-*******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12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丛松0435-*******
代理机构名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康美大道5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琳0435-*******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公安局集中采购办公家具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0317(二次)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集中采购办公家具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7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公安局集中采购办公家具项目(二次)

2.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购买办公桌,办公椅,办案区等待椅,案卷存放铁皮柜,涉密物证暂存密码柜等办公家具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再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招标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否)组织现场考察。

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否)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3.开标方式: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当日提前半小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检查是否畅通,详见招标文件温馨提示。)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投标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蓝色CA数字证书(企业锁)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远程对所投采购包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文字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5.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5.2.1账户名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5.2.2账号:075*****110152*****468

5.2.3投标保证金数额:*****.00元

5.2.4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1)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柜台办理)

(2)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银办理)

5.2.5提交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填写。银行柜台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网银办理时须在摘要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属无效汇款,投标响应无效,银行系统将自动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递交纸质保函复印件(原件备查)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无效。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6.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6.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7.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河口市公安局     

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1266号        

联系方式:丛松04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吉林省梅河口市康美大道519号            

联系方式:王琳0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琳

电 话: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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