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咸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咸村镇樟源返乡创业园竞争性磋商

周宁咸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咸村镇樟源返乡创业园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咸村镇樟源返乡创业园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周宁咸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宁德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09日15: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1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预算金额¥2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187*****775
采购单位周宁咸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咸村镇洋中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39*****88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吴187*****775
附件:
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咸村镇樟源返乡创业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N(CS)*****

项目名称:咸村镇樟源返乡创业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咸村镇樟源返乡创业园

1项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付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提供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专业承包资质:响应人需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者须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海滨支行;账号:621*****070********;开户名:张孙珍),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磋商编号,名称可简写)与《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未购买磋商文件者或未发送报名信息的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咸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咸村镇洋中街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9*****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1室            

联系方式:小吴187*****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187*****7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樟源返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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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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