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原装进口)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原装进口)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受本溪市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为”本溪市中心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原装进口)设备及服务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说明
1.采购货物名称:本溪市中心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原装进口)设备及服务采购
2.采购编号:LNZB-GJZ2015-252-02
3.采购人:本溪市中心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5.采购内容: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原装进口) 1台 设备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之第五章 项目需求。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资金来源:自筹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二、供货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生产及销售所采购医疗设备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3)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上述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必备的,缺少任何一项,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2. 时间: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13日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从2015年7月7日起至7月13日止;每天9:00-11:30、13:30-16:30(节假日休息),接受各拟供应商的报名,同时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份,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20元人民币。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房间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电子版本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合格的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授权书复印件(代理商提供并加盖公章);
(3)资质及资格证书:
A: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B: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C: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D:进口产品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除了已经标明的提供合原件外,其它提供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9日14:00时
2.开标时间:2015年7月29日14:00时
3.投标、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一楼会议室
4.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本溪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孙屹立
地址:本溪市北光路45号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系人:王 勇 王本镕
联系电话:***-********7-802 传真:***-********/********-***
Email地址:lngcgjc@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所有款项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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