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5号鱼池约22.8亩鱼池经营权-交易公告

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5号鱼池约22.8亩鱼池经营权-交易公告

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5号鱼池约22.8亩鱼池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3-02-09 13: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林亭口镇/胡芦窝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葫芦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类型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宝坻区林亭口镇胡芦窝村5号鱼池约22.8亩鱼池经营权
挂牌价格1500.00元/亩/年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承包人于竞价成功后三日内签订合同,竞价保证金******元转为承包费(多退少补),签订合同当日交清三年半的承包费(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的承包费),并交纳*****元履约保证金。2026年9月1日前*****元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剩余一年半的承包费(多退少补)。2.西面台面与4号坑分一半,东面归5号坑使用。3.水、电、房屋等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但必须通过村委会同意,方可设置,否则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不退,违约设置的设施归村委会所有,由村委会处置。4.承包期间,禁止承包者卖土方、扩大鱼池水面,鱼池水面必须低于地面0.5米5.承包期内如遇政府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村委会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鱼池养殖品损失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征地费归村委会所有。6.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承包者的人、物损失,由承包者自负,与村委会无关。7、承包期间,现有低压线路供承包者使用,低压线路以下一切设备由承包者自行解决。8.承包方若转包,需经村委会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议)原件交村委会一份,否则村委会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9.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和履约保证金不退,归村委会所有。同时承包方还要承担村委会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10.承包期满,承包方必须净坑,承包方建筑及安装的各种设施自行拆除,如果承包期满之日仍未净坑,村委会有权对鱼池进行处理,如果地上建筑设施未进行拆除,各种建筑及安装的设施无偿归村委会所有。八、其他要求1.鱼池承包者如果受到他人干扰影响其正常养殖,村委会或者承包者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解决。2.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政策调整用地等,需占用承包者所承包的鱼池,承包者必须服从,村委会退还承包者剩余期限的承包费,国家给予的征用费归村集体所有,如有鱼池养殖品补偿费归承包者。3.所有鱼池台面不归承包者所有,但可以临时占用。承包期间,如果基于葫芦窝理想村实际建设需要需对鱼池台面进行绿化施工时,承包者不得干扰阻拦。村民如参加投标和签订承包合同,即视为完全接受此约定条件,对于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风险完全自担。
受让方条件本次发包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转出用途渔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电汇交易保证金(元)******.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阶梯价10
挂牌期5
价款划入账号12050163*****00013670091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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