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基〔2023〕6号关于开展自治区级和柳州市第三批校外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柳教基〔2023〕6号关于开展自治区级和柳州市第三批校外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属学校,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要求,扎实推进劳动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遴选推荐自治区级和柳州市第三批校外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基地评选程序
(一)遴选推荐对象
柳州境内由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者可以承接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营)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申报主体必须是法人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开展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能力。已被市教育局认定过的市级校外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可直接申报自治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未被市教育局认定过的,如需申报自治区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须同时申报第三批市级校外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二)遴选推荐标准
遴选推荐标准详见附件1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标准》),《基地建设标准》设置满分为100分,申报单位自评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申报。
(三)遴选推荐数量
各县区(新区)分别推荐不少于3个校外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并报送《柳州市第三批校外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申报汇总表》(附件2)。
(四)遴选推荐程序
1.基地自评。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对照《基地建设标准》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2.县级推荐。由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加盖公章后进行推荐。
3.市级评审。我局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采取资料审核、实地考评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确定第三批市级校外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名单和向上级推荐的名单。
4.认定公布。按程序要求对基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局发文命名并授牌。
(五)报送材料
申报市级和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的只需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2号)相关要求提交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材料须美观、整齐装订成册。
二、示范校评选程序
(一)遴选推荐标准
遴选推荐标准详见附件1文件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建设标准(试行)》(下简称《示范校建设标准》),《示范校建设标准》设置满分为100分,申报单位自评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申报。已被市教育局认定过的示范校不再申报,可直接申报第三批自治区级劳动教育示范校。未被市教育局认定过的,如需申报自治区级劳动教育示范校,须同时申报第三批市级劳动教育示范校。
(二)遴选推荐类别
申报的学校能够充分结合柳州市工业化城市特点,工农商互补,利用所在地自然人文环境和历史传统等资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全面推进课程教学实践化、校内劳动常态化、家庭劳动经常化、社会实践多样化的基础上,在以下5类10点之一有先行基础、有特色亮点、有影响示范。
1.劳动课程有成效。开设劳动教育课程有实效;学科教学有机融合劳动教育,实现相互促进;劳动教育必修和选修课程建设有经验。
2.校内劳动有亮点。学校日常运行中渗透劳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校内劳动教育活动丰富,校内有专门实践场所,金工、木工、电工、陶艺、布艺、家电修理、种养殖等劳动项目参与学生数量具有一定规模,初步形成办学特色。
3.家庭劳动有机制。家校社互动,建立有推进学生家务劳动经常化的有效运行机制。
4.校外劳动有特色。校外劳动教育系统化、制度化,如校外工学农、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社会服务活动多样化,如开展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俭学等;有职业体验活动资源,积极接纳外校学生开展劳动教育研学体验。
5.其他劳动实践。其他劳动教育模式有创新、可推广、有特色。
(三)遴选推荐程序
市级和自治区级劳动教育示范校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学校自主申报、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的程序进行遴选推荐。
1.自主申报。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申报市级和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只需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申报表》,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佐证材料按评选标准分类整理一式一份,申报材料须美观、整齐装订成册。
2.县级推荐。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加盖公章后,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5-6所学校。
3.审核确定。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核验,确定柳州市第三批劳动教育示范校名单和向上级推荐名单。
4.认定公布。按程序要求对示范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局发文命名并授牌。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遴选推荐条件,择优推荐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示范校。
(二)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于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市局基教科邮箱,纸质版材料送达或邮寄我局。
邮寄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启元广场A座2512室,邮编:******,邮箱:lzjjk2007@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朗艺缤、刘 璐,*******。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推荐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2号)
2.柳州市第三批校外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申报汇总表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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