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除臭植物萃取液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除臭植物萃取液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项目公告
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除臭植物萃取液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除臭植物萃取液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申请。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概况: 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为改善生产作业环境,降低车间生产废气外溢浓度,安装有18台全屋智能空气净化除臭设备对车间现场空气进行改善。该系统主要通过雾化设备在车间内扩散其配套植物萃取液专用药剂以实现空气中有害因子的分解和控制,进而实现改善车间环境的目的。现拟采购800L植物萃取液以保障车间空气治理系统正常使用。
2.2 采购数量及型号:
序号 | 药剂名称 | 成分 | 技术要求 | 采购量 | 备注 |
1 | 植物萃取液 | 天然植物萃取 | 1、对人体无毒无害。 2、类别:植物来源,天然度比率:≥95% 3、香型:可选。 4、效果:能有效分解消除氨、硫化氢、苯、二甲苯、甲醛、TVOC等有害因子,且具备杀菌、抑菌、除尘、驱蚊蝇等作用。 5、可以与水融合使用,融合后不产生乳化及其它异常现象。 6、为防止本次采购的植物萃取液与现使用的配套雾化设备(植物萃取液的使用设备)不配套,须在萃取液质保期内同步提供现使用的配套雾化设备及管道的日常维修维保等,以保证雾化设备正常使用。 | 约800L/年 | 送货上门 |
2.3 交货地点及周期:交货地点是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污泥干化中心,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且比选人通知供货后两个月内送达。
2.4 质保期:货物全部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2、比选申请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日具有除臭植物萃取液或者污水污泥厂药剂供货业绩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金额以发票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3、比选申请人应提供比选申请产品的合格证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3.4、承诺所供产品完全符合比选文件所列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并承诺按要求在萃取液质保期内同步提供现使用的配套雾化设备及管道的日常维修维保等,以保证雾化设备正常使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5、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比选申请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若中选候选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参加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或控股的其它单位招投标活动中曾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情况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候选人资格;比选申请人承诺在中选公示期及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领导有刑事犯罪行为或被国家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8、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比选申请人于2023年02月0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比选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各比选申请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比选申请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比选申请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4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2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比选申请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2月15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申请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350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5*****93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系人:覃禹
电话:173*****721
标签: 除臭植物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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