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选聘中介机构的招标公告

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选聘中介机构的招标公告


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项目

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2022年11月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星王集团”)预重整之申请,并指定陕西同泰律师事务所担任星王集团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开展资产、负债等各项调查工作时发现星王集团确实需要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协助临时管理人完成对星王集团资产负债等事项的审计、评估工作,出具相应报告。为保障选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临时管理人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及评估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项目。

(二)企业概况

星王集团于1996年12月17日成立,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硫酸钾、冶金产品的生产、销售(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等除外);有色金属、矿产品(许可经营项目除外)、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金属制品、焦炭、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中介机构的工作内容及申报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

1、审计工作内容

(1)负责星王集团的财务审计及资产清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错账、漏账,预重整申请受理前已经发生但未结算或者已经结算但未入账的财务活动,企业的财务收支、资产及负债的变动情况、长期股权投资、股东出资是否存在瑕疵等。

(2)协助临时管理人监督星王集团在预重整经营期间的日常财务收支及财务审计,并进行资产及盈亏状况的评价;出具企业经营期间的财务审计、财务评价报告及预重整期间的审计报告。

(3)全面配合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工作,派驻至少3名注册会计师,同步进行财务审核;协助临时管理人计算申报债权的利息、违约金及迟延履行金。

(4)协助临时管理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可认定为无效行为、可撤销行为、抵销行为等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意见及报告。

(5)就星王集团及关联公司财务混同等出具专项审计意见;

(6)涉税事项咨询、协助税务清算与测算,包括清算状态下和预重整状态下的税费分析,出具临时管理人要求的税务测算或预测报告。

(7)预重整计划中经营预测或可持续经营状态下的财务分析、财务管理建议书。

(8)共益债务及临时管理人履职期间发生各项费用的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9)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10)人民法院或者临时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事项。

2、申报条件

(1)审计机构须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专业机构名册中;

(2)成立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且通过最近一次的年审或年检,并已参加本年度执业责任保险;

(3)申报截止日前,拥有至少15名注册会计师,能够同时投入3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和10名以上专业会计人员驻场服务于本项目;

(4)近3年为资产额在20亿以上的企业或单位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的业绩证明不少于3份;

(5)须具备破产项目经验,申报截止日前,完成的破产审计业务不少于3个;

(6)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中介工作的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且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资产评估机构

1、评估工作内容

(1)负责星王集团的资产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企业的股权、土地、房产、流动资产、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特许经营等各类资产进行评估,长期股权投资公司需评估净资产,并确定星王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市场价值;

(2)出具预重整及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协助临时管理人和预重整投资人出具投资可行性咨询意见;

(4) 预重鉴、重整或转入破产清算期间,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如需分批处置资产的,按处置方式和时间节点,分别出具单项资产评估报告;(如有)

(5) 为优先债权人或其他特殊债权人出具抵质押资产估值专项说明;(如有)

(6)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7)人民法院或者临时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事项。

2、申报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具有各类矿业权专业评估资质,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专业机构名册中;

(2)申报截止日前,拥有至少8名资产评估师,能够同时投入3名以上资产评估师,以及10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驻场服务于本项目;

(3)近3年为大中型企业提供20亿元以上的资产评估服务的业绩证明3份;

(4)需具备破产项目经验,近3年完成的破产案件或重大重组评估业务不少于3个;

(5)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中介工作的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且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重整计划裁定批准之日止或预重整终止但未能进入重整程序之日止(上述所涉事项需经临时管理人及管理人验收完成)。

四、中介服务费用及其支付

1、审计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费用之内。

2、评估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本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评估费用之内。

五、申报方式

拟申报的中介机构应仔细阅读公告的内容,按照要求起草并提交申报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文件应当向临时管理人提供一式五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叁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资质证明。

2.申报机构近三年内为大中型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经验和业绩。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名单以及能够为项目投入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人数。

4.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中介工作的人员的从业经验、主要业绩(包括参与破产审计及评估项目及其证明材料及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证明。

5.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方式、付款时点(即是否愿意先行垫付服务费用)、报价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是否包含差旅住宿费用等相关内容;禁止以评估结果作为报价计算基数的报价方案。

重要说明:报价是评选的重要影响因素,建议申报机构在报价时,审镇考虑该部分影响因素,合理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报价,评选过程中不进行第二次报价调整。

6.自愿承担最终无费用支付风险的承诺书。

7.初步的审计、评估整体工作方案及时间表。

8.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性承诺,提供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保密承诺等)。

9. 相应中介机构申报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文件或中介机构认为的其他与本次业务有关的书面资料。

特别提示:

1、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文件应当向临时管理人提供一式五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叁份。申报书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均须密封)。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申报文件为准。申报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由申报人加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签章处签字或盖章。申报文件应 清楚工整,任何书写行间的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申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签,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楚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报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出具报告时标的企业有可能不限于上述公司,请报价时明确表述针对上述公司及新增公司服务方案的报价方式或计价原则以及是否接受对价格进行调整。

临时管理人负责将中选结果通知参选人,临时管理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参选文件和其他参选申报资料。

六、公开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提交方式

报名机构应将盖章后的报名文件提交至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处,邮寄送达的,请在邮件上标明“星王集团项目中介机构申报书”。

2、提交时间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16日24时止,报名机构应在截止日期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以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3、报名邮件命名方式:

报名机构名称-报名文件-日期。

4、邮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南段CLASS国际公馆B座604

联系方式:186*****701

联 系 人:王律师、姚律师

(二)资格条件与报名材料审查

招募公告期限届满后,预重整管理人对申报机构的主体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报名材料不符合公告规定的实质要求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参与选聘的资格。

(三)资产评估机构的遴选确定

1、公告期满无申报机构报名

公开招募的公告期限届满无申报机构报名或者报名的申报机构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预重整管理人在公告期限届满后3日内重新发布招募公告;第二次公告期限届满仍无申报机构报名的,预重整管理人申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摇珠选定一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中介机构名册中的机构作为星王集团审计、评估机构。

2、仅有一家申报机构报名

仅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机构报名的,经预重整管理人报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决定是否直接将其选定为拟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

3、多家申报机构报名

超过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机构报名的,预重整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单位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服务方案等事项,综合考量后择优选定一家审计、评估机构,一家备选机构。预重整管理人就审计、评估具体工作安排与中选机构进行沟通,如认为该评估机构报价过高,预重整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就费用总额与中选机构进行磋商,如双方无法就工作安排及费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管理人有权决定聘用备选中介机构。

4、报告

经公开招募初步选定拟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后预重整管理人将向西安中院报告。预重整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将是否中选的结果以邮件方式通知各参选机构。

5、委托协议签署

拟聘请的审计、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星王集团与之签署委托协议。

七、其他事项

1. 预重整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

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属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特此公告

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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