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高桥镇财政所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咸安区高桥镇财政所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咸安区高桥镇财政所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依据咸安区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函要求,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受咸安区高桥财政所委托,对其所需相关服务組织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建筑公司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咸安区高桥镇财政所改造工程
项目文件编号:XAZC-JZXTP********
2、采购项目内容:排水沟77米、围墙40米、平房改造工程271㎡,工程总造价311482.01元。
二、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谈判响应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谈判响应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建筑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评定成交商合格服务符合性的标准。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且最后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定服务满足标准为:
1、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标准。
2、最大程度满足采购人对本采购项目工程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要求。
投标人资格证明初审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工程总承包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审查,其它资格证明纳入商务和技术详审或如果投标人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定标前被举报查实取消其供应资格。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0日17时30分止的工作时间,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
地点: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谈判响应保证金叁仟元,获取文件时以电汇或现金形式递交。
单 位 名 称:咸安区高桥镇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账 号:8201 0000 000141709
开 户 行: 农商行高桥支行
谈判响应人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出具:
1、单位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
2、资格证明初审资料;
3、报名登记表(表附后)。
4、谈判响应保证金。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5年7月17日9时整。
递交文件和谈判地点;咸安区财政局办公楼201室
六、联系方式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联系人:黎工 电话:189*****248
咸安区高桥财政所联系人:余主任 电话: 153*****988
采购监管单位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2015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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