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医院高清电子气管镜系统招标公告-编号:441900023-2023-00095

东莞市清溪医院高清电子气管镜系统招标公告-编号:441900023-2023-00095

项目概况

东莞市清溪医院高清电子气管镜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2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

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医院高清电子气管镜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清溪医院高清电子气管镜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医用内窥镜东莞市清溪医院高清电子气管镜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3,8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清溪医院高清电子气管镜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下: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4《转发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东财〔2019〕89号)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清溪医院高清电子气管镜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2)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4)1.(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1)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9日至2023年02月1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清溪医院

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中路5号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万科中天大厦1栋906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0769-********

东莞中益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清电子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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