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县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米林县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18: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米林县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YM-LZZB-********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米林县停车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米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米发改【2022】254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核定建设内容:新建11个片区停车场及旧路病虫灾害治理。其中,菜市场片区:3m*6m停车位10个,2m*3m停车位11个,铝合金板制作标识牌2个;菜市场片区2:2.3m*6m停车位18个,1m*2m停车位16个,铝合金板制作标识牌1个,拆除花岗石地面30㎡;粮食局片区1:拆除人行道地砖并新建透水砖616.48㎡,硬化地面并铺沥青820.66㎡,原有硬化路面铺沥青164.92㎡,拆除围墙45.83m并新建28.66m,新建树池11个、路沿石33.5m、停车位划线48个,树木移栽13棵及给排水工程等附属设施;粮食局片区2:拆除植草砖404.76㎡,新建透水砖人行道16.15㎡,新建硬化地面铺沥青404.76㎡,原已有硬化地面面层铺沥青386.6㎡,新建路沿石22.29m,停车位划线21个及铝合金板制作标识牌1个等附属设施;政务大厅片区1:拆除花池55.46㎡,新建硬化地面铺沥青417.47㎡,原已有硬化地面面层铺沥青1057.32㎡,花岗石地面196.8㎡,新建路沿石56.37m,停车位划线37个,车辆收费系统1套,破除及恢复混凝土地面265.74㎡,破除及恢复花岗石地面135.32㎡,破除及恢复沥青地面24.6㎡等附属设施;政务大厅片区2:拆除花池103.99 ㎡,新建硬化地面铺沥青1062.41㎡,停车位划线90个,非机动车划线28个,路沿石248.05m,花岗石地面49.33㎡,房屋拆除9.32㎡及台阶拆除40.74㎡,新建台阶50.63㎡,车辆收费系统(含电气工程)1套,破除及恢复混凝土地面548.84㎡及给排水等附属设施;乡村企业局片区;停车位划线18个及车辆收费系统1套;城管片区:拆除人行道地砖238㎡,新建硬化地面铺沥青513.07㎡,花岗石路沿石92.58m,停车位划26个及铝合金板制作标识牌2个;车站片区:原已有硬化地面面层铺沥青3098,29㎡,新建硬化地面铺沥青74.6㎡,停车位52个,大理石球车挡80个,C20毛石砼挡墙18.62m,井盖加高及更换17个,铝合金板制作标识牌1个,车辆收费系统1套,破除及恢复混凝土地面301.59㎡等附属设施;农行片区:机动车划线13个及铝合金板制作标识牌1个等附属设施;米林镇政府片区:原已有硬化地面面层铺沥青1327.66㎡,新建硬化地面铺沥青214.13㎡,路沿石257.76m,破除及恢复混凝土地面158.02㎡及给排水等附属设施;旧路病虫灾害处理:挖除旧水泥混凝土675㎡;挖除旧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00㎡,修补C40水泥混凝土675㎡,修补旧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00㎡,路基沉降注浆328.5㎡,乳化沥青灌封1006㎡,SBS 改性沥青防裂卷材2622㎡,防裂贴115㎡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内所含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米林县;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6计划工期:6个月(冬季工期顺延);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关注项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9日17时00分至2023年02月16日17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02月09日17时00分至2023年02月16日17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1日16时00分,地点为: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
8.1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区外企业的委托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不得参与后续评标工作。
8.2根据藏建招【2019】36号文《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记取税金。请各投标人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投标。
8.3参与本项目的企业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定进行备案;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8.4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措施费里。如中标单位未按照本文件执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要求。
8.6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林芝市米林县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樾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林芝市巴宜区尚城花园
联系电话:188*****955
联 系 人:林先生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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