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珠寺及其遗址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嘎珠寺及其遗址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湟中县嘎珠寺及其遗址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HWST-2015-ZB0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湟中县嘎珠寺及其遗址修缮工程,已由青海省文物管理局以青文物综【2015】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湟中县文物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湟中县共和镇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对湟中县嘎珠寺帕玉活佛囊谦院遗址的北房、过厅和僧舍实施挑顶维修。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度)同类文物维修保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证。以上人员须附社会保险证明。
3.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青海省文物管理局的备案手续,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三年内(2012至2014)健全的财务审计报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07日至2015年7月11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在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2号楼1单元32楼1325室报名。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均为原件)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青海省文物管理局的备案证(原件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湟中县文物管理所
地址:湟中县鲁沙尔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2号楼1单元32楼1325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传 真:****-*******
电子邮件:qhwst0971@126.com 网址:http://www.qhwst.com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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