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弥勒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2015-07-07

弥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项目“弥勒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服务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开展全国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工作的通知,并经弥勒市财政局审批实施,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弥勒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弥勒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云润招(2015)HH-32号。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弥勒市。

计划投资:46万元。

服务内容:

1、2015年9月30日前,提交弥勒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成果;

2、2015年12月31日前,提交弥勒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省级汇总分析成果; 

3、2016年12月31日前,提交弥勒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初始评价数据库成果;

4、2017年6月30日前,提交弥勒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初始评价省级汇总分析成果和工作报告;

5、2016年9月30日前、2017年9月30日前、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弥勒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成果;

6、2016年12月31日前、2017年12月31日前、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弥勒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省级汇总分析成果;

7、2017年12月31日前、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2017年度、2018年度弥勒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更新评价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B级(或以上)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的土地评估机构;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证。

3、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担过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等十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4、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5、本次磋商服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供应商于2015年07月07日至2015年07月1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正常休息),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判文件》时需递交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⑵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资质证书、(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07月17日09:30时前(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磋商保证金需在2015年7月15日17:00时前缴纳至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8.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弥勒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联系人:王宏波

电 话:134*****919





2015年07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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