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活动中心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青少年活动中心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新乐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QFZB-2015-035

采购人名称:新乐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新乐市长寿路1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内容:设备采购

采购用途:提升新乐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项目实施地点:新乐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供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智能机器人设备、录音室设备、多功能电子播放设备的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具有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投标期内出具的有效)

3、提供电子机器人、一体型台式电脑、音频接口卡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提供电子机器人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智能电子机器人设备需提供活动方案一套,投标时需携带产品按活动方案进行现场演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活动舞台、橱窗、整体录音室的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具有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函(投标期内出具的有效)

3、本标段需到项目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和设计,提供设计方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公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并携带一套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没有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不接受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针对标段一提供(1)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2)提供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0日下午2:30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0日下午2:30

开标、评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式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181*****828

本 备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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