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程维修定点资格招标公告

2015年工程维修定点资格招标公告




吉首大学的2015年度工程维修定点采购资格,委托代理编号:JSUZFCG-2015-003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大学2015年工程维修定点采购资格
2、集中采购编号:JSUZFCG-2015-003。
3、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采购项目主要需求

谈判实质性变动内容

维修服务方案

折扣点与合同条款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①施工企业建筑三级或市政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②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汇款银行收据凭证;
7、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 年 7 月 17日9时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技术及商务组成。地点为吉首大学资产处采购办(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5年7月7日至7月14日
2、获取地点:吉首大学资产管理处招标办
3、获取方式: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磋商文件款银行汇款单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请在领取磋商文件之前汇款(购磋商文件款汇至: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吉首市吉大支行,银行帐号—4300 1510 5730 5000 0107)
七、开标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吉首大学资产管理处评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首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吉首大学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刘老师联 系 人: 袁老师 游老师
电 话: 134*****518电 话:****-*******
地 址:吉首市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 地 址:吉首大学砂子坳校区资产处内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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