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山湾新农村三期(HJ2地块)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怡山湾新农村三期(HJ2地块)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资格预审澄清
资格预审澄清详情
招标项目名称: | 怡山湾新农村三期(HJ2地块)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 | 1 | ||
标段: | 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招标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法泗街道大路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至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评标办法: |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 投资总额(万元): | *****.29 |
澄清内容 | 关于“怡山湾新农村三期(HJ2地块)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澄清说明 各申请人: 怡山湾新农村三期(HJ2地块)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中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做如下澄清修改: 1、原“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中”1.4.1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的,只须牵头单位提供);与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财务要求中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为联合体的,只须牵头单位提供)不一致,现更改为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为联合体的,只须牵头单位提供)。 2、原“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中”3.2.5“类似项目” 是指投标申请人近5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合同金额8000万元或以上及总建筑面积*****㎡或以上的类似房屋建筑或公共建筑业绩。更改为“类似项目” 是指投标申请人近5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公共建筑业绩。 关于本条澄清内容,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有表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为准,特此澄清! 武汉恒希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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