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皇姑区城市管理局拆除违章建筑及户外广告、牌匾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3-02-10 至 2023-02-17 | 撰写单位: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郭宏 | (皇姑区城市管理局拆除违章建筑及户外广告、牌匾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皇姑区城市管理局拆除违章建筑及户外广告、牌匾项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皇姑区城市管理局拆除违章建筑及户外广告、牌匾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4,880.00 最高限价(元):64,052.85 采购需求:查看 三台子街道办事处+四台子街道办事处所属区域;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年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残疾人/监狱/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85,581.00 最高限价(元):64,052.85 采购需求:查看 舍利塔街道办事处+鸭绿江街道办事处所属区域;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年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残疾人/监狱/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23,008.00 最高限价(元):64,052.85 采购需求:查看 黄河街道办事处+明廉街道办事处所属区域;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年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残疾人/监狱/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67,225.00 最高限价(元):64,052.85 采购需求:查看 华山街道办事处+北塔街道办事处所属区域;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年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残疾人/监狱/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325,306.00 最高限价(元):64,052.85 采购需求:查看 新乐街道办事处+陵东街道办事处所属区域;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年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残疾人/监狱/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和介质形式(U 盘一份)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69号西秀城501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骡马市支行 账户名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11*****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宏 电 话: 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