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浦自然资发〔2022〕35号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浦自然资发〔2022〕35号

各有关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30日

2022年第三季度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第三季度特别是重要节假日、汛期期间我县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浦北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各项工作措施,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全县范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第三季度全县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不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罗世雄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韦立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局矿管股、监察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环股、耕地保护和修复股、办公室等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管股,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时间从2022年7月1日起到9月30日结束。

四、检查范围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

五、检查内容

一是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各种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暴雨或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落实情况,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

二是检查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要求进行开采,台阶高度等参数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机电设备、尾矿库、炸药库、露天矿山边坡等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

三是检查矿山企业应急设施安全情况,消防救援站,消防装备,消防水源等公共基础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

四是检查矿山企业是否存在非法开采、以采代探及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以采代探及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五是检查地下矿山的矿井井巷、地下开采、运输与提升、通风防尘、电器设施、防排水、防火和灭火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是否达标,检查矿山六大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六是检查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防地灾措施落实情况,地灾隐患点警示牌的树立情况。

七是根据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检查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工作推进情况,以及检查数字矿山建设进程,矿山科技创新建设程度。

八是检查闭坑矿山坑洼和矿山尾矿库、矿坑,落实防溺水措施。

六、检查的组织形式

全县非煤矿山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由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等县直单位共同开展,县局有关股室、二层机构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工作;同时要积极引导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形成隐患自纠自查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局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认真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地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第三季度全县非煤矿山不出安全事故。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

检查要严格细致,要涵盖每个工作岗位和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对事故易发的重点矿区、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认真检查,坚决不走过场,决不允许留有“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期限,明确责任人,制定并落实监控设施及应急预案。

(三)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束后,由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汇总活动开展资料,于9月30日前将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按要求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标签: 安全生产 煤矿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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