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四季度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浦自然资发〔2022〕46号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四季度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浦自然资发〔2022〕46号

各有关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第四季度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领导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第四季度特别是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我县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浦北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各项工作措施,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对全县范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第四季度全县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罗世雄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韦立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矿管股、执法监察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环股、耕地保护和修复股、办公室等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管股,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时间安排

此次大检查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起到12月31日结束。

四、检查范围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

五、检查内容

(一)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各种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暴雨或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落实情况,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

(二)检查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进行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度等参数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尾矿库、露天矿山边坡等区域的安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半边山、一面墙”现象。

(三)检查矿山企业是否存在非法开采、以采代探及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四)检查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防地灾措施落实情况,地灾隐患点警示牌的树立情况。

(五)检查闭坑矿山坑洼和矿山尾矿库、矿坑是否落实防溺水措施。

(六)检查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

(七)检查排土场台阶高度、安全平台宽度、边坡角度等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

(八)根据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检查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工作推进情况。

六、检查的组织形式

全县非煤矿山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由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等县直单位共同开展,相关股室、二层机构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工作;同时要积极引导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形成隐患自纠自查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认真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地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第四季度全县非煤矿山不出安全事故。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

检查要严格细致,要涵盖每个工作岗位和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对事故易发的重点矿区、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认真检查,坚决不走过场,决不允许留有“死角”。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期限,明确责任人,制定并落实监控设施及应急预案。

(三)认真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束后,由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汇总活动开展资料,于12月31日前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按要求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标签: 安全生产 煤矿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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