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家用电器招标公告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家用电器招标公告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家用电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就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家用电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家用电器采购项目 | 采购编号 | SSZTB2015-ZB-007 | ||
采购组织类型 | 政府集中采购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 嵊泗县招投标中心 | ||
采购人名称 |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预算采购金额 | 48万元 | ||
采购内容 | 电视机\空调一批。(具体产品名称、用途、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要求须在投标文件内作出书面澄清)。 | ||||
投标报名起始日期 | 2015年4 月 21 日 | 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 2015 年 4 月 30 日 | ||
投标报名上午时间 | 9:00-11:00 | 投标报名下午时间 | 14:00-17:00 | ||
报名地址 | 嵊泗县菜园镇育才路4号二楼。 | ||||
注意事项 | 1、获取招标文件必须到本中心现场登记领取,本中心不负责邮寄招标文件。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集中采购机构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投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6、嵊泗县招投标中心拥有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 |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 | 2015 年5 月 13 日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下午14:00 |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 嵊泗县招投标中心(菜园镇育才路4号)。 | ||||
开标日期 | 2015 年5月13 日 | 开标时间 | 下午14:00 | ||
开标地址 | 嵊泗县菜园镇育才路4号。 | ||||
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4800元整人民币。须在 5月13 日前汇入嵊泗县会计核算中心账户,不接受汇票和转账支票。(收款单位名称:嵊泗县会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嵊泗县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265,其银行回单作为依据,送至嵊泗县招投标中心财务处换取收据。 | ||||
采购人联系地址 |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联系人 | 陈杰 | 联系电话 | ******* | ||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地址 | 嵊泗县育才路4号二楼 | ||||
经办人 | 徐飞萍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号码 | ****-******* | 邮 编 | 202450 | ||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 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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