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站前其它工程)CBSG-1标
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JJZCG(2015)06号
1.招标条件
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站前其它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沈阳铁路局长白乌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长白铁路项目部为CBSG-1标段的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管物资电【2013】49号),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人对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站前其它工程)中CBSG-1标的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钢绞线、锚具等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站前其它工程)CBSG-1标里程范围为DK+000-DK11+750,线路长度13.056k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长春枢纽长白线增二线及营业线改建相关工程(国电吉林龙华长春第一热电厂专用线改建,自改LHDK3+300至改LHK10+100,线路长度3.617km);哈拉海铺架基地;特大桥457.03延长米/1座,中桥172.92延长米/2座,涵洞484.42横延米/21座。区间土石方62万方,站场土石方52万方,改移道路土石方4.5万方。长春北站、小城子站、小合隆站3个站场改造。铺轨架梁199公里(里程DK00+000-DK199+000),制架T梁418孔。
工程造价:9.82亿元。
工期要求:37个月
开竣工日期:2015年6月1日-2018年6月30日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 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4.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3.1.5.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6.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7.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2水泥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2.2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8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申请人,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3.2.4.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5000万元人民币。
3.2.5.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2.6.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2.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粉煤灰投标人资格条件
3.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3.3.2.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不接受二次加工产品。
3.3.3.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3.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3.5.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3.6.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3.7. 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同一代理商同一规格型号的只能代理一个制造工厂的产品。
3.4外加剂投标人资格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3.4.2.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规定,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已获得CRCC认证证书。
3.4.4.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6.不接受代理公司。
3.5钢绞线投标人资格条件
3.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5.2.生产商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2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5.3.生产商具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3.5.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至少二份国家或客专铁路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 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5.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7.不接受代理公司。
3.6锚具投标人资格条件
3.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6.2.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 000万元人民币,且锚具年产量在400万孔及以上。
3.6.3.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3、2014、2015)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厂已获得CRCC认证证书。
3.6.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至少二份国家或客专铁路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3.5.须提供2013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6.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7.不接受代理公司。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申请。
3.9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发售两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供应商(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988-000)。请投标人于2015年07月13日至2015年07月18日,每日上午8时 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长春市宽城区兴工路2389号长白项目部物机部 ,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及投标申请表(附件二),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的还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7月13日至2015年07月18日,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同时将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见招标人联系方式),按上述要求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8日17:3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8月04日09:0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工路2389号
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4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开标时间:2015年08月04日09时00分。
②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工路2389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7.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长白铁路项目部
8.2招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工路2389号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兴工路2389号邮 编:13000
联 系 人: 张雪元 电 话: 188*****576
联 系 人: 张 渊 电 话: 186*****817
联 系 人:陈钦刚 电 话: 186*****893
传 真:
电子邮箱: cbyjwjb@163.com
附件一:
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站前其它工程)CBSG-1标物资招标投标物资一览表
3、进入供方交易系统后,在“电子采购”下“供应商门户”中,选择“采购信息”, 查找到本次招标信息点击进入,选择所投包件并在“响应与投标联系人信息”中输入投标联系人信息及密码,在“是否参与”处选择“是”,点击“提交”与“响应”。(此处设置密码为投标人在开标时所需的报价开启密码,请谨慎保管。)如图:
5、潜在投标人向招标人联系方式指定银行账户汇款招标文费用,与招标人联系方式的联系人确认后,可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方交易系统”设置密码时的页面,从上方“标书文件列表”中下载招标文件。(银行汇款单上不能备注投标包件的,需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所投包件,落款为投标单位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