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黄冕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黄冕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黄冕林场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广西国有黄冕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国有黄冕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黄冕林场成立于1957年11月,系自治区林业局直属的大型国有林场,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989年5月31日注册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85.10万元。
林场主要业务范围:负责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林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培育以及商品林的管理、经营工作;利用国有林场资源,实行多种经营。
林场主要经营范围:木材采伐、种植、加工,茶叶种植及加工,销售本场产品、人造板、胶粘剂生产销售,果树种植及水果销售,中餐制售、定型包装食品(含冷冻或冷藏食品)零售,森林公园管理,造林苗:桉树扦插苗、桉树组培苗、松、杉苗生产、销售;中草药材作物种植及销售。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常设机构(11个)
办公室、党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监察科、营林科、产业科、市场营销科、林政资源管理科、安全生产与防火办公室、林下经济管理办公室。
(二)二层管理机构(12个)
后勤服务中心、基建管理办公室、内部审计中心、对外造林管理办公室、洛清江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质量监督站、林业科学研究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认证管理办公室、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离退休管理办公室、侨务管理办公室。
(三)营林生产单位(12个)
中心苗圃、洛清江分场、里定分场、波寨分场、板勒分场、盘龙分场、沙塘分场、环江分场、桂东分场、桂北分场、永福造林经营部、融安造林经营部。
(四)群团组织(3个)
工会管理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黄冕林场委员会、妇女联合会。
(五)场属全资子公司(2个)
桂林木材工业公司、柳州市润林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六)合资控股公司(1个)
广西润瑞森木业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广西国有黄冕林场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41,674.72万元,同比减少13,752.18万元,同比下降24.81%。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预算总收入41,67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4.95万元,单位资金40,199.77万元。
2023年收入总预算41,674.72万元,同比减少13,752.18万元,同比下降24.81%。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74.9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3.54%,同比减少345.56万元,同比下降18.98%;单位资金40,199.7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96.46%,同比减少13,406.62万元,下降25.01%;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下降较大的原因是区直林场改革和发展项目实施内容减少。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预算总支出41,67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9.11万元,项目支出37,425.6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工资支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职业年金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等人员经费。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停伐补助、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贷款贴息、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2023年我单位预算总支出41,67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249.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20%,同比增加233.25万元,增长5.81%;项目支出预算37,42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80%,同比减少13,985.43万元,下降27.20%。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030.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7%,同比增加46.18万元,增长4.69%。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148.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6%,同比增加11.82万元,增长8.62%。
(3)节能环保支出类科目97.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4%,同比增加62.00万元,增长172.37%。
(4)农林水支出类科目40,168.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39%,同比减少13,890.36万元,下降25.69%。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229.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5%,同比增加18.18万元,增长8.62%。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249.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20%,同比增加233.25万元,增长5.8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72.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24%,同比增加219.14万元,增长8.5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36.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68%,同比减少3.07万元,下降0.3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40.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07%,同比增加17.18万元,增长2.7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7,425.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80%,同比减少13,985.43万元,下降27.2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480.4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7.32%,同比增加2,395.46万元,增长58.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852.1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82.44%,同比减少16,380.89万元,下降34.68%。
对企业补助预算9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25%,同比无变化。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4.9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7.97万元、农林水支出1,285.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47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78万元,项目支出873.1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6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森林管护69.8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国有天然商品林的保护和管理支出。
停伐补助28.15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弥补停伐后木材销售收入的减少,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事业机构570.1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10.17万元,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黄冕林场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具体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60.00万元,主要用于区直林场公益林管护人员经费补助。
森林资源培育406.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黄冕林场为完成森林资源培育事业目标、保障林场林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森林抚育项目支出、区直林场改革和发展项目支出。
技术推广与转化8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支出。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5.8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对地方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支出。
贷款贴息52.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补贴林场为履行工作职责和事业的目标所确定的项目而贷款的利息支出。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41.4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黄冕林场为完成植树造林、抚育管护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沃土工程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返还资金、林下经济发展补助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1.7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10.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6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黄冕林场相关运行经费安排预算办公费439.56万元、会议费49.90万元、培训费17.11万元、公务接待费6.53万元、福利费4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1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有2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00万元,分别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项目6,480.44万元、区直林场改革和发展项目30,267.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专项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补助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方面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贷款贴息(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草原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黄冕林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广西国有黄冕林场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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