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智能智造园项目(8栋试验基地及配套设施部分)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智能智造园项目(8栋试验基地及配套设施部分)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14: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智能智造园项目(8栋试验基地及配套设施部分)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智能智造园项目(8栋试验基地及配套设施部分)工程质量检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6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CK-006
项目名称: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智能智造园项目(8栋试验基地及配套设施部分)工程质量检测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对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智能智造园项目(8栋试验基地及配套设施部分)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地基承载力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物防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消防设施检测、安全防护用品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具有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消防设施检测: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附表内包含安全防护用品检测。(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家(含 2 家),联合体具备所有检测资质要求。2)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cjb.com.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方式:其他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3年3月6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CA的供应商/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
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具体事宜可联系 400-616-6620。
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6-6620。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清河县泰山路1号
联系方式:张硕,0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联系方式:窦炳超,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炳超
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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