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2023年运动员市内交通大巴车辆租赁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2023年运动员市内交通大巴车辆租赁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2023年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2023年运动员市内交通大巴车辆租赁服务”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报价方前来报价。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2)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4.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报价,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等综合情况进行必选评审,确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年运动员市内交通大巴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2023年全年无障碍车辆租赁服务:
(1)车辆要有专为轮椅设置的固定装置,以保证残疾人运动员的乘车安全。
(2)车辆带有方便轮椅上下车的液压升降装置设备。
(3)供应商应公布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服务电话24小时开通。
(4)车辆预约提前4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预留运动员上下车时间。
(5)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章费用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应保证车辆清洁卫生,车辆性能良好能够正常使用。
(7)根据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和车辆消毒等防疫工作。
2、项目承接方的总体需求
(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服务期限:2023年度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2月13日9时起至2023年2月17日16时止,将材料邮寄实体材料至上海市水电路176号: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服务案例
(4)具体的服务实施方案以文字版作为附件一并附上;
以上资料以加盖公章版本视为正本。
2、本次采购方式为比选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相关材料封面请注明比选材料。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水电路176号邮编:*******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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