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通湖路院区机房改造服务询比价采购公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通湖路院区机房改造服务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通湖路院区机房改造服务

  • 项目概况:

本次改造项目为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通湖路院区六楼机房改造,房屋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本次涉及机房扩建、改造区域总面积约46㎡。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机房装修系统(吊顶、墙面、地面、玻璃隔断)、机房供配电系统(动力配电系统、UPS输出电源配电系统)、防雷系统工程 、机房消防系统(消防灭火器)、机房集中动环监控系统(视频监控、门禁系统、温湿度监控、配电监控、漏水检测)、机房精密空调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系统。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

三、采购预算金额:19万元

四、采购方式:询比价

五、付款方式: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完且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乙方提供有效的该期次付款金额等额发票,甲方收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

70

项目施工完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乙方提供有效的该期次付款金额等额发票,甲方甲方收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

六、投标方应具备以下资格,并提供相应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三证合一者另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方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方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投标方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5)投标方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院内询比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账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6)投标方提供缴纳社保或医保的证明资料。提供院内询比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社保缴纳发票、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7)投标方需提供对外公布的股东信息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七、其他商务要求

1、安装和调试:中标人负责派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中标人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设备按现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服务要求;计量设备应能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实行现场验收时,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写项目验收报告。

3、技术培训:中标人须免费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列好计划对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方面提供现场技术培训,直到受训的技术人员能够独立操作为止;对相应的受训人员将免费提供相应讲义教材等材料。

4、质保期及响应时间:

4.1免费质量保证(修)期:本项目整体免费保修1年,其中设备延保至3年。

4.2故障响应时间:中标人在保修期内要求经常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时,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如1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设备,中标人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同品 牌同型号设备供采购方使用。保修期内如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无条件换货;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若零配件损坏,按市场现行价收取零配件费。

5、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应向采购方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中文);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等。

6、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如有):中标人应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并提供主要备品备件及其清单(含价格清单),如涉及使用易耗品及材料应提供其市场报价及供货价。

八、评选方法

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通湖路院区机房改造【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报价。在符合招标公告及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等采购方的各项要求前提下,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最终供应商。

九、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2月15日17:30(北京时间)前。

2、报价文件提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杨廷路555号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保障科612室

3、报价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需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10:00(如有更改,我院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杨廷路555号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保障科612室

3、联系人:洪女士;联系电话:0591-********

附件1:《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通湖路院区机房改造【工程量清单】

附近1.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通湖路院区机房改造

附件1.2:《省药检院通湖路院区机房改造设计图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3年2月10日

标签: 区机房改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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