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办公室设备招标公告
IT办公室设备招标公告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受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其IT办公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资格证明资料参与资格审查,以及后续询价采购活动。
1、 项目名称:长沙县国土资源局IT办公室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XZCJ-XJ2015 - 03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项目预算:人民币 111520 元
标的及数量: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台 ) |
1 | 数码复合一体机 | 1 |
2 | 数码相机 | 1 |
3 | 彩色激光打印机 | 1 |
4 | 便携式计算机 | 1 |
5 | 高速扫描仪 | 1 |
6 | 图形工作站 | 1 |
4、供应商资质:
4.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4.2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所投产品:彩色激光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高速扫描仪和图形工作站须提供原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②供应商所投产品:图形工作站须提供制造厂商服务体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制造厂商服务体系通过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认证CCCS证书复印件和GREENGUARD认证复印件。
4.3供应商须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 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6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 2015 年 4 月至2015 年 6 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限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限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授权委托书签署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5)供应商所投产品:彩色激光打印机、便携式计算机、高速扫描仪和图形工作站须提供原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供应商所投产品:图形工作站须提供制造厂商服务体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制造厂商服务体系通过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认证CCCS证书复印件和GREENGUARD认证复印件。
4.4供应商需将资格证明文件集中装袋递交,注明供应商名称并列详细清单;同时资格证明文件复印贰份装订成本并递交。
4.5其他说明:
5、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5.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须按要求提交本公告第4.3款所述资格证明文件交由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经询价小组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能继续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
5.2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14 日 9:00 时(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料将被拒绝接收。(★)
5.3资格证明文件送至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七 楼开标室(长沙县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
5.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资格审查时间:2015 年 7 月 14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6、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联系人:张新沃 联系人:何 波
7、标的主要需求(格式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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