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酰乙酸甲酯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酰乙酸甲酯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酰乙酸甲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酰乙酸甲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0675-230JOC******
(2)项目名称: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酰乙酸甲酯采购项目,数量约为2500吨。
2.项目说明
(1)供货要求:按需分批送货,供货地点为招标人厂区,供货期预计为2023年(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送货计划为准)。考虑到招标人生产工艺安全和厂区运输与卸货安全,送货车辆必须做到提前3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报备,送货驾驶员和押运员经招标人培训合格后进出厂区。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招标范围:综合评分排名前两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进行比价采购。如因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丧失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选择重新招标或者顺延排名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关于工艺生产试用的说明:
A、乙酰乙酸甲酯属于招标人的重要原辅材料。为确保供应安全,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前,需先提供试用量供招标人评估使用性能,确认提供的产品能否满足招标人生产工艺系统的要求(如中标人为招标人乙酰乙酸甲酯现有供应商,则免于此流程)。提供样品数量1L,样品小试合格,双方签订合同;小试期限内,如第一次样品小试不合格,中标人可提供第二次样品进行小试,如仍不合格,取消该中标人中标资格。产品小试期限15天,小试期间造成风险与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可招标人对工艺生产试用结果的判定。
B、非现有供应商,首次订单供货需提供30吨进行大生产试用,使用正常则该订单继续执行;若使用不合格,则取消该订单的剩余供货量,且不得参与本次订单的重新比价。若第二次大生产试用不合格,则取消该供应商本年度的供货资格。
(4)关于计量的说明:实际送货量以招标人地磅的计量数据为准。
3.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为乙酰乙酸甲酯的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业绩要求: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一采购人年采购量在1250吨以上的乙酰乙酸甲酯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6)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拟投乙酰乙酸甲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检测结果必须均符合招标人技术标准的要求;(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2月10日至2023 年2月15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3)合格的投标人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报名审核通过后,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成功后,下载文件。
4.4投标人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如需纸质发票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电子发票,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4.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平台将确保投标人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投标人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3日14: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桃园路12号中南世纪城34号楼B座2205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13-********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桃园路12号中南世纪城34号楼B座2205室
联系人: 徐一峰 刘牛
电 话: 025-********
传 真: 025-********
邮 箱: xuyifeng@jocite.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标签: 乙酰乙酸甲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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