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覃树抗同志2020-2021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保护责任情况审计意见》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

关于对《覃树抗同志2020-2021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保护责任情况审计意见》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

关于对《覃树抗同志2020-2021年履行自然资源

资产(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保护责任情况

审计意见》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金城江区审计局对《覃树抗同志2020-2021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保护责任情况审计意见》(金审意〔2022〕1号),我局认为审计意见是实事求是、客观实际的。对于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进行了积极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未经实地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针对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中验收不合格的主体进行整改复验,经过实地走访核实,已停止拨付不合格主体的补助资金。

2.关于“农膜未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定期开展农用薄膜残留监测工作,农用薄膜残留监测网的数据均按时上报。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台账与管理制度,并继续加强农业薄膜使用标准的宣传推广,在2022年9月后,我局已经开展农膜宣传培训3次以上。

3.关于“农药包装物未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我局仅通过加强对经销商、生产大户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带动农户和面上形成良好氛围,告知其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已建立农资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等相关制度,2022年9月-2023年1月,我局开展了农药包装物回收培训、宣传、指导5次以上。

4.关于“未杜绝秸秆随意焚烧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培训,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宣传秸秆禁止焚烧、综合利用的好处,并在六圩镇和东江镇开展秸秆腐熟还田试验示范,有效提高了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未按相关制度拨付,造成财政资金下沉闲置,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下达农作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因农村劳动力不足、群众积极性不高普及难度大、秸秆利用主体少而小,利用量有限,影响收储体系的建设等原因难以实施。下步我们一要指导现有利用主体继续加大收购力度,指导完善各相关材料,加大收购监督力度,继续遴选有能力的企业作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特别是基料化、然料化利用的企业加入到金城江区秸秆综合利用中。

2021年农村能源建设补助项目已完成全区*****个沼气池中的9527个进行了全面核验,目前正在加紧完成核验工作,余下的力争年底完成沼气核验工作。

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已完工并支付完毕。

2021年污水治理项目现工程总进度已完成85%,现已支付工程款766.51万元,支出进度46%,后期已提请财政支付工程款227.88万元目前尚未得支付。

针对实施进度缓慢的项目下一步我局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2.关于“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乡村振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工程已完工,并于2022年12月6日进行了竣工验收。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8日


4




关联文件:

关于对《覃树抗同志2020-2021年履行自然资源

资产(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保护责任情况

审计意见》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


根据金城江区审计局对《覃树抗同志2020-2021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保护责任情况审计意见》(金审意〔2022〕1号),我局认为审计意见是实事求是、客观实际的。对于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进行了积极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1.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未经实地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针对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中验收不合格的主体进行整改复验,经过实地走访核实,已停止拨付不合格主体的补助资金。

2.关于“农膜未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定期开展农用薄膜残留监测工作,农用薄膜残留监测网的数据均按时上报。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台账与管理制度,并继续加强农业薄膜使用标准的宣传推广,在2022年9月后,我局已经开展农膜宣传培训3次以上。

3.关于“农药包装物未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我局仅通过加强对经销商、生产大户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带动农户和面上形成良好氛围,告知其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已建立农资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等相关制度,2022年9月-2023年1月,我局开展了农药包装物回收培训、宣传、指导5次以上。

4.关于“未杜绝秸秆随意焚烧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培训,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宣传秸秆禁止焚烧、综合利用的好处,并在六圩镇和东江镇开展秸秆腐熟还田试验示范,有效提高了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二)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未按相关制度拨付,造成财政资金下沉闲置,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下达农作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因农村劳动力不足、群众积极性不高普及难度大、秸秆利用主体少而小,利用量有限,影响收储体系的建设等原因难以实施。下步我们一要指导现有利用主体继续加大收购力度,指导完善各相关材料,加大收购监督力度,继续遴选有能力的企业作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特别是基料化、然料化利用的企业加入到金城江区秸秆综合利用中。

2021年农村能源建设补助项目已完成全区*****个沼气池中的9527个进行了全面核验,目前正在加紧完成核验工作,余下的力争年底完成沼气核验工作。

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已完工并支付完毕。

2021年污水治理项目现工程总进度已完成85%,现已支付工程款766.51万元,支出进度46%,后期已提请财政支付工程款227.88万元目前尚未得支付。

针对实施进度缓慢的项目下一步我局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2.关于“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乡村振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工程已完工,并于2022年12月6日进行了竣工验收。



河池市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8日


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人居环境 自然资源 整改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