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医用食品(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医用食品(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 2023年2月10 日
招标编号: 0811-DSITC******
1、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已落实一笔资金,用于支付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医用食品(第二次)采购的费用。
2、项目基本信息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或服务前来投标。
第5包: 增稠组件 入围1家
第7包: 肾病适用型配方食品(液体) 入围1家
第8包: 肿瘤适用型配方食品(液体)入围1家
第9包: 糖尿病适用性配方食品(液体) 入围1家
第10包: 中链甘油三酯组件 入围1家
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包件。
项目的实施地点: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
项目实施时间:叁年
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两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
(4) 投标人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5)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完税凭证为准。
(6)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
(7)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另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复印件
(9) 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自开展经营活动以来,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
(1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10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止(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京时间)选择下列方式(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套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
(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东松投标”,完成信息注册,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携带下列资料,至上海市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邮购招标文件:
将所需材料(同现场购买)扫描发送至(zhaobiao@dongsong-cn.com),并将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国内邮费每套另加50元人民币。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浦发银行黄浦支行
账号(人民币):076*****923*****
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人民币叁仟元整/包件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23年3月3日北京时间11:00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并于2023年3月3日北京时间11:00在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1279号
邮编:******
联系人:王莹
电话:021-*********2323
传真: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
邮编:******
联系人:史倩倩、熊子杰
电话:021-********转8607、8619
传真:021-********
7、资格标准:
(1) 投标截止日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
(2)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两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
(4) 投标人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
(5)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完税凭证为准;
(6)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
(7) 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 投标截止日在有效期内的制造厂家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为经营销售企业时适用);
(9)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10) 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1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1)-(10)项所提供资料需加盖公章(在投标文件目录中需标明具体页码)并逐页小签,提供不全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签: 医用食品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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