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闽清县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闽清县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以来,我局多次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1)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制定了2022年度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或结合各种水利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及“八五” 普法会议精神,布署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2)持续推进为“放管服”工作,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突出“强化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效率,强化服务理念,强化服务能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五个强化”,使政务服务更加便民惠民亲民,行政效率大幅提高,最大限度地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二)2022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情况

  2022年度,我局办理行政许可 79件;行政监督检查15次;实施行政强制 1次;行政事业性收费 2项。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情况

  2022年涉及本单位作为复议被申请人的0件;涉及本单位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

  (四)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及时更新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022年,对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进行了公布。

  (五)2022年度制定和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

  2022年度,我局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本年度没有制定和报备规范性文件工作。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取得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普法的在形式与手段上,需要求新创新,以提高普法效率。二是执法人员属于公益性事业编,待遇普遍偏低,执法压力大,难以满足当前的社会水利事业发展,制约了水行政管理创新与发展。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共闽清县委办公室 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主要五个方面工作:

  (一)妥善处理各种水事纠纷。按取水许可程序规定发放取水许可证,取缔无证取水行为,今年未发生水事纠纷。

  (二)深入开展采砂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打击河道违法采砂行动,全县开展河道巡查年累计1903人次,车辆636次,船艇170航次。今年3月向公安机关移交非法采砂线索1起,7月闽清县公安局以“非法采矿”侦破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该案现正在进一步侦查中。7月26日下午,我局水政执法人员联合金沙镇到上演村开展执法巡查。在上演村水电站下方河道发现一部挖掘机,涉嫌违法采砂人员已逃离现场,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挖掘机暂扣至金沙镇政府大院。经多方调查,未能确定涉嫌违法采砂人员。现该挖掘机扣押在闽清县城区取水泵站停车场。下阶段,我局将按无主采砂机械予以没收并统一公开拍卖。

  (三)开展河湖“清四乱”。大力开展沿江沿河“四乱”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巡查,做到河道倒碴、违建、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做好巡查记录与存档。累计清理高杆作物224.3吨;河道垃圾261.5吨;清理河道长度462.29公里;清理塑料垃圾重量2493公斤。

  (四)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按照县司法局的要求,抓做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录入闽清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24项内容。

  (五)深入推进“平安闽清”建设。主要与梅城镇荣誉小区开展“平安闽清”宣传互动活动,提升平安建设“三率”水平。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保障水利工程复工复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部门决策部署,我县高度重视,统筹疫情防控和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紧扣全面完成水利建设年度目标任务,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水利项目的复工复产,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战都要赢”。县水利局多次召开新冠肺炎防控会议,按照精准防控的要求,部署指导水利项目各参建单位做实做细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复工复产要求,层层把关、层层落实,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二)继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大力开展沿江沿河“四乱”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巡查,做到河道倒碴、违建、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查处,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收官工作。

  (三)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聘请法律顾问,对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把关,避免出现行政处罚不当或错误。

  (四)抓好取水管理,妥善处理各种水事纠纷。按取水许可程序规定发放取水许可证,取缔无证取水行为。同时依法征收水资源费。

  (五)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针对梅溪等河道个别地方违法采砂打击后又出现反弹的现象,给河道安全行洪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与相关乡镇的配合,通过强化领导,强化排查,强化打击等措施,加大闽江、梅溪等河道非法采砂打击工作。

  (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要抓好有关制度的完善与两法平台相关数据的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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