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莲花置业有限公司位于都江堰市景环路395号“都江明珠”1栋3层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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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莲花置业有限公司位于都江堰市景环路395号“都江明珠”1栋3层2号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10日 13:37

成都新莲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一次拍卖都江堰市景环路395号“都江明珠”1栋3层2号

房产(实际勘察地址: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40号3层)

拍卖公告

成都新莲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3年2月25日10时至2023年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成都新莲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青白江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司法拍卖平台处置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将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交易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如标的物涉及水、电、气、维修基金等相关欠费及开户或变更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其中应由卖方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日内,凭《税收完税证明》向管理人提交退款申请,由管理人审核后退还买受人,未申请或逾期申请的,该笔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拍前务必到相关部门了解,对标的物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

5.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导致相关资产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或者其他后果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办理委托手续,并报管理人备案。

6.竞买人须到相关部门咨询竞买成功后办理产权登记的流程和程序,管理人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标的物中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图片、数据等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要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与委托人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拍卖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现、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作了充分了解并完全知晓,并愿意承担一切投资风险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

9.由于新冠病毒疫情尚未完全结束,可能对拍卖财产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5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四条之规定:“有效防止执行财产被低价处置。充分发挥网络司法拍卖公开透明、成本低、效率高、受疫情影响小的优势,加快财产变价流程,降低变价成本,拍卖过程中,应当及时全面客观披露财产现状,充分发挥网拍平台、拍卖辅助机构作用,做好拍卖财产在线推介,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竞买。”因此,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管理人将引进拍卖辅助机构,加大资产的推广,尽可能吸引更多潜在买家,以确保资产更快更优的处置。

10.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因标的资产经查证后发现尚存有权属争议的,管理人可予撤销,竞拍人所支付的费用将无息退还,卖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拍卖标的

都江堰市景环路395号“都江明珠”1栋4层1号房产,所有权人为成都新莲花置业有限公司。权证号:都房权证监证第*******号,建筑面积6255.93㎡,规划用途为商业。

评估价:1442.9160万元,起拍价:646.424万元,保证金:64万元,增价幅度:1万(及其整倍数)。

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何女士191 3063 8010)

三、咨询看样

1.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协助办理过户、融资咨询等服务等请联系辅助机构:微信公众号:点破云,电话:191 3063 8010何女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接受咨询,上午9:00—下午17:00。

2.需要看样的,请先提前关注微信公众号:点破云,在上班时间发微信将姓名、联系方式、标的物名称进行报名登记。统一安排看样时间(根据当地疫情情况进行临时处理看样事宜)。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柏蒂斯健身工作室、成都金字塔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六、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交易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如标的物涉及水、电、气、维修基金等相关欠费及开户或变更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定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物成交价剩余价款,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新莲花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账号:100*****009*****;并注明“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买受人也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5. 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另行向提供本次拍卖活动的辅助机构(服务商),支付辅拍佣金(即综合服务费)总额为成交价的1%,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买受人本人账户以转账的方式转入到辅拍机构账户(账户名称: 四川易槌讯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账号:510*****53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6.京东平台软件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告链接在线支付方式转入到平台账户。上述费用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拍品交付

1.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1层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江律师138 8015 7511)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 拍卖成交后,由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特别提醒

1. 标的物以权利现状、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及法院和辅拍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请亲自调查、走访和实地看样,未调查或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权利现状、实物现状的确认。2.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与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 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拍卖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 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何女士191 3063 8010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标的物咨询电话咨询。


所含标的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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