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四次)

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四次)

项目概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B-2022GK---071号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标段四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微波治疗仪2台(国产);
2.屏蔽室6㎡ 1间(国产);
3.耳鼻喉检查台(单工位)1台(国产)。
备注:最高限价:1.微波治疗仪*****元/台;
2.屏蔽室6㎡******元/间;
3.耳鼻喉检查台(单工位)1*****元/台。

标项二
标项名称:标段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动态血压监护仪2台(国产);
2.电脑中频治疗仪2台(国产)。
备注:最高限价:1.动态血压监护仪*****元/台;
2.电脑中频治疗仪*****元/台。

标项三
标项名称:标段十四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脑干诱发电位仪1台(进口);
2.眼球震颤描记仪(眼震+甩头)1套(进口);
3.耳鼻喉综合动力系统1台(进口);
备注:最高限价:1.脑干诱发电位仪******元/台;
2.眼球震颤描记仪(眼震+甩头)*******元/套;
3.耳鼻喉综合动力系统******元/台;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整机保修两年,终身维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可抗力除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标项3】
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进口产品国外生产企业给中国区总代理的授权书(加盖中国区总代理的公章,授权书如为英文件的须提供本授权书的中文翻译件)、进口产品中国区代理给投标人授权证明(投进口产品提供)。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

地 址:伊宁市健康路2号伊犁州中医医院

联系方式: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

联系方式:133*****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永华

电 话:133*****6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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