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工程第五批设备招标公告

EPC总承包工程第五批设备招标公告


杭州国电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决定对贵州乌江沙沱升船机设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五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述
1.1项目名称及内容:
根据贵州省航运规划,乌江流域作为贵州省的重要出海通道,构皮滩、思林、沙沱水电站均设有通航设施,航道建设列入2012年国发2号文之中,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其中乌江构皮滩升船机项目建设列入了国务院督办项目,乌江思林、沙沱水电站升船机项目建设列入了贵州省人大督办项目。根据航道建设要求,思林、沙沱水电站的升船机必须于2015年建成投运,工期异常紧张,其载船吨级为500t级,采用钢丝绳卷扬全平衡垂直提升方式;乌江思林、沙沱升船机设备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于2012年12月25日在杭州签订,合同要求沙沱升船机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1.2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1)2012年12月25日,签订贵州乌江思林水电站升船机设备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先后召开贵州乌江思林水电站升船机设备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次设计联络会、第二次设计联络会;
2)截至2014年10月20日,贵州乌江思林水电站升船机设备项目已完成项目的大件生产、制造;
3)截至2015年3月,主体升设备已完成厂内联调工作,现已发至思林现场进行现场安装及调试工作;
4)2013年5月28日在杭州顺利完成了第一批设备的招标工作;
2013年7月23日在杭州顺利完成了第二批设备的招标工作。
2014年12月3日在杭州顺利完成了第三批设备的招标工作。
2015年4月28在杭州顺利完成了第四批屋面网架设备的招标工作。
1.3招标内容:贵州乌江沙沱升船机设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五批设备采购
详见下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范围

1

消防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CHDT432/13-SB-0601

升船机的消防设备的设计、报审、备案、供货、安装施工、验收及交付等全部工作

2

主提升系统设备运输

CHDT432/13-SB-0602

沙沱升船机项目主提升系统设备运输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后审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第五批招标项目中设备供货标段 (消防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投标人资质和条件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在近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6)具有相关消防设备供货和安装的专业一级资质。
7)近5年内曾独立承担过水电站、升船机消防设备的供货和安装或类似消防设备的供货和安装,并具有实施本工程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设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及质量安全保证能力。
8)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部一级项目经理资格或一级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以及主要的安装技术人员要具备五年以上的类似设备安装工程的管理经验、业务能力(提供简历)。贵州省内施工企业的人员需持有贵州省建筑消防设施从业人员考试合格证,省外施工企业的人员须持有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
2、第五批招标项目 (主提升系统设备运输)投标人资质和条件的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合法的大件运输企业资质(提供合法的道路大件运输企业资质证书)。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相关资质,并有大件设备运输经验。
4)同时具有独立完成与本次招标类似工程的大件运输成功经验及业绩(附合同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提供用于本工程项目大型设备运输工具的数量、规格和主要技术参数,对于新开发、研制或改装的运输工具,吊装设备,要提供相应的实验报告资料。
6)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注:1)业绩请提供证明材料,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用户证明的盖章材料。
2)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
3)特别说明:按照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四、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07月 08 日 9:00 时至2015年07月14日 17:00时(北京时间,以下同)在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六层)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标书(元)

1

消防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CHDT432/13-SB-0601

1000

2

主提升系统设备运输

CHDT432/13-SB-0602

900

售后不退;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195)
帐户:****************3682

请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投标回函发送至下列邮箱: shaohaili@chdt.com.cn,收到邮件后我公司将开通华电招标与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权限。
2、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07月28日9 :00 时,投标截止时间
为2015年07月28日9 :00 时,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杭州,具体地点待定,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收。
本次招标定于2015年07月28日9 :00 时在杭州,具体地点待定,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联系电话:***-********-***,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
2时间:2015年07月8日9:00--07月14日17:00

六、招标人、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国电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赞李航宇
联系电话:刘赞:****-******** 180*****483
李航宇:****-******** 158*****123
传真:****-********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湖科技园西园九路2号
邮政编码:310013
E-mail:zan-liu@chder.com hangyu-li@chder.com
招标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座六层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邵海立(经常在外出差,有事请邮件联系!)
E –mail:shaohaili@chdt.com.cn



投标回函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1__年__月__日看到贵公司关于对贵州乌江沙沱升船机设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五批设备采购 设备的招标公告,
经商,我单位决定:

序号

设备名称

我单位决定

1

消防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c参加 c不参加

2

主提升系统设备运输

c参加 c不参加

我单位保证按期购取招标文件。
我单位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按照如下联系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系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须自动应答、非转接型传真机):
电子邮件:(最好列两个邮箱)
(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参加投标,请务必先电汇标书款并将凭证附以下空白处回传我司,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shaohaili@chdt.com.cn,获得下载权限后登陆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电汇凭证粘贴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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