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采购询价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5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人

项目名称: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人:亳州市公安局。

二、项目概况

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食堂位于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二楼。目前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食堂已严格按照《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配备了食堂设备,可满足正常就餐需要。现需采购食堂食材,食材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每日按时按量配送食材到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的要求保证食材安全卫生、价格及新鲜度等。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负责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食堂每日主、副食等食材食品配送工作。

(二)食材食品配送要求具体如下

1.配送车辆、人员: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明确专人管理食品;配送人员有健康证。

2.配送时间:采购人前一天20:30分前将采购清单提供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保证次日在早晨6:30分至7:30分之间将清单中的食材食品送达至指定处,并随车提供《送货清单》一份(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

3.所有食材食品按除去包装物及冰品、纸品后的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4.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然后放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人负责验收并签字确认,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签字验收。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食材食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成交供应商对内在质量承担责任。

5.如成交供应商漏单则须无条件补货,补货物资必须当天上午10:00前补货至采购人食堂。

6.遇特殊情况,如:成交供应商用餐人数临时增减,特需物品临时增减等,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

7.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物品品种、数量、规格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

(三)食材食品总体质量要求

1.食材食品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

2.食材食品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符合较高标准。

3.食材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有保质期限的食材食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提供质量可靠、安全质优的“绿色、清洁、健康”的肉类、水产、蔬菜、豆制品、牛奶等食品。

6.蔬菜必须经农药检测,达到食品安全要求。

7.必须拥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运输设备及车辆,确保所配送的菜品、副食品(特别是夏季)保持新鲜优质。

8. 当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对配送物品的质量问题存在不同意见时,以第三方机构的认定结果为准。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该第三方机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配送食材食品质量描述

1.经过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所提供的食材食品是非转基因;

3.原料质量要求:

(1)无霉变、无过期。严禁发芽、青斑、萎蔫、腐烂、坑眼多、泥土、糙皮。严禁表皮有皱、压伤、虫蛀、烂斑、籽肉分离。严禁水份少、发糠、断裂。严禁有黄叶或叶上有斑、枯萎、干软。严禁干硬、碰伤、 裂开、发乌、茎弯曲、浸水过多、霉叶、烂梢。严禁有外伤、有褐色斑。严禁刀伤、虫害、冻伤、雨淋、水浸、裂缝、包心松、黄斑、杂草、虫洞、发糠。严禁斑疤、破裂、畸形、病虫害斑。

(2)肉类:肉质新鲜,肉类色泽鲜明,肥瘦均匀,经检验检疫合格,没有,臭味等不良气味。

(3)水产类:新鲜,无腐败、臭味等不良气味。

(4)鸡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5)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6)大豆:根据其种皮颜色和粒形可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大豆(赤色、褐色、棕色等)和饲料豆(秣食豆)五类。大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杂质,无霉变。

(7)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无霉变。

(8)酱油: 合格的酱油颜色比较红、亮,有光泽、透明,把这酱油倒在瓶子里后,摇一下,合格酱油产生的泡沫非常细腻,保持持久,挂碗现象非常好,有一种发黏的感觉;不合格的酱油泡沫比较大,很容易散去,挂碗现象不好,很容易滑落。

(9)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10)食醋: 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11)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12)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13)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14)食盐: 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15)食糖: 食糖根据经营习惯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白糖的感官鉴别: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显,无碎末,糖质坚硬。冰糖: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透明,无破碎。凡是白糖都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红糖的感官鉴别红糖可细分为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因为红糖的颜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多种,很不一致,故凭色泽难以识别红糖的质量,应将感官鉴别的侧重点放在组织状态、气味、滋味三个指标上。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团,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有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16)辛辣料: 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4.采购人需要的其他食材食品无霉变,无过期,无变质,无涨袋。

(五)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期一年。期满之后自动解除合同。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7.56万元人民币/年,签订合同后按自然月度进行结算,即上月食材食品配送依照双方确认的送货清单(食材价格)由食材成交供应商按清单进行清算,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食材成交供应商在次月10日左右提供发票(含税),采购人尽最大可能在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经财政平台支付给食材成交供应商。注:价格参照“‘我家亳州’APP-智慧物价-菜篮子-农贸均价”,对于不在以上范围的食材采取每月市场询价机制的办法确定价格。

(七)食材品质查验制度

1、采购人每日由值班人员对食材食品进行查验,如食材成交供应商出现以次充好、食材超过保质期、缺斤少两等不合格的情况,发现一次由配送方对出现问题的食材进行更换补缺。发现第二次类似问题,由采购人出具整改通知书,食材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整改报告。发现第三次类似问题,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追责:若因食材配送不合格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影响食堂正常运行的情况,食材成交供应商赔付食材食品和相关损失且责任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其按当日采购菜品金额的2倍进行罚款。若发生因食材食品造成卫生事件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食材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若食材成交供应商中标后拒不履行供货义务,需支付给采购人预算金额10%违约金作为处罚。

(八)附加要求

1.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材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材食品安全责任人。

2.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食材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出入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

3.食材食品溯源要求。食材食品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食材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7.56万元人民币,在低于7.56万元的要求下以人民币进行报价,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谨慎报价,报价包含一切费用,漏报视为自动让利,该报价所提供的菜品菜量必须满足至少每餐30人左右就餐。本次采购以中标价格对所提供食材据实进行结算。

五、其他要求

1、交货地点: 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

2、 成交供应商应教育职工依据规程操作,安全生产,成交供应商职工若发生工伤等意外伤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与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无关,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工作人员或者被监管人员若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管理混乱,或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2)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发生其它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

(3)掺杂使假,提供无证、过期、有害食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转包、分包经营行为的;

(5)其它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六、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7.56万元(人民币)/年。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在中国国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蔬菜、肉类、蛋类、副食类食材销售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企业业绩;

4.具有实体经营管理经验(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17时30分截止,报价人对采购内容不明确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进行报价,为保证菜品质量及数量能满足采购人需求,请报价商家在7.32万元(人民币)和7.56万元(人民币)之间进行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清单(见附件1亳州市监管病区管理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分项报价清单,填好后报价商家需加盖公章)、报价函(见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密封后递交给报价联系人,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密封装订在一个信封袋内,信封封袋上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报价联系人地址:亳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卫警官收,联系电话:0558-******* 182*****666

九、供应商的确定

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单位(详见附件1、附件2),在满足本项目所需的采购内容,评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试用期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可按照评分从高至低选择下一报价人,不满足采购内容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后5日内,由亳州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询价小组评定,并通知相关报价人。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将被亳州市公安局列为黑名单,3年内不准其参与我局采购项目。

2、初审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评分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原件的扫描件盖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3、评分办法:详见附件

十、项目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卫警官0558-******* 182*****666

项目咨询人:王警官177*****3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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