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三期)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三期)招标公告

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三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2 10:34浏览次数:

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 (三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诸暨广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三期)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估算采购金额等):本次采购内容为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三期),估算总采购金额为130.5444万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申请理由

根据诸暨市公安局提出的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三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主要理由如下: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统筹推进预防事故保安全、规范执法护稳定、便民利企促发展,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三期)项目拟在现有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二期)基础上,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完成平台现有功能(涉案车辆管理系统等)的迭代升级及部分功能(移动端系统等)的新建,同时完成与六合一等第三方系统的对接集成,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补齐数据归集短板和有效提升交警执法工作数字化能力。

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安全综合监管平台(二期)项目经公开招标采购由杭州诚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并负责承建。根据《诸暨市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诸国资办[2021]5号)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第四条要求,本项目符合“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专家组经讨论,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供应商杭州诚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六、论证专家组名单:潘斌华、黄均生、张杭潮

七.拟定供应商:杭州诚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投标办公室提出意见。

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管办联系方式:

地 点:诸暨市暨东路70号

联系人:骆勇

联系电话:192*****857

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招标办联系方式:

地 点:诸暨市江东路39号

联系人:周向群

联系电话:0575-********

浙江浣江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碧霞

联系电话:183*****392

标签: 交通警察 监管平台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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