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厦门市财政局文件
厦财库202215号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
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
厦门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为做好厦门市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
有关规定,厦门市财政局制定了厦门市政府债券招标发行
规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厦门市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
订访
厦门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厦门市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
第一条招标方式
公开发行的厦门市政府债券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
系统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财政部深
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或财政部北京证券交易所
政府债券发行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面向厦门市政府
债券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招标发行,采用单
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首次招标标的为利率,续发行招标
标的为债券含息价格。标的为利率时,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
当期厦门市政府债券票面利率,各中标承销团成员按面值承
销标的为价格时,全场最低中标价格为当期厦门市政府债
券发行价格,各中标承销团成员按发行价格承销。通过商业
银行柜台市场发行的厦门市政府债券,发行利率或价格
按照首场公开发行利率或价格确定,发行额度面向柜台
业务承办机构通过数量招标方式确定。
第二条投标限定
(一)投标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1%。每
一承销团成员最高最低标位差为30个标位,无需连续投
标。投标标位区间为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含第1和第
5个工作日)财政部公布的财政部-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相同待偿期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与该平均值上浮15%四
舍五入计算到0.01%)之间。为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市场
化水平,条件具备时可以参考地方债收益率曲线合理设定投
标标位区间,具体在当期债券发行文件中规定。
(二)投标量限定。承销团成员单一标位最高投标量不
.2-
得高于当期债券计划发行量的35%,最低投标限额按照发行
量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是:主承销商最低投标限额为每期
债券发行量的5.5%承销团一般成员最低投标限额为每期债
券发行量的1%。单一标位最低投标限额原则上为0.1亿元,
如单支债券发行量过于零碎,经与承销商沟通,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设置,并在当期发行通知中公布。投标量变动幅度
为最低投标限额的整数倍。
(三)最低承销额限定。主承销商最低承销额为每期债
券发行量的5.5%承销团一般成员最低承销额为每期债券发
行量的0.5%。上述比例计算均四舍五入精确到与最低投标限
额相等,一般精确至0.1亿元。
第三条中标原则
(一)中标募入顺序。按照低利率或高价格的原则对有
效投标逐笔募入,直到募满招标额或将全部投标募完为止。
(二)最高中标利率标位中标分配顺序。以各承销团成
员在最高中标利率标位投标量为权数平均分配,最小中标单
位为0.1亿元,分配后仍有尾数时,按投标时间优先原则分
配。
第四条债权托管和确认
(一)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15分钟内,各中标承销团
成员应通过招标系统填制债权托管申请书,在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公司上海
深圳分公司选择托管。逾期未填制的,系统默认全部在国债
登记公司托管。
(二)券种注册和承销额度注册。国债登记公司,证券
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根据招标结果办理券种注册,根
3-
据各中标承销团成员选择的债券托管数据为各中标机构办
理承销额度注册。
(三)厦门市政府债券的债权确立实行见款付券方式。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缴款日即招标日后第1个工作日,柜台
发行按照发行文件执行)将认购资金缴入国家金库厦门市分
库,厦门市财政局确认认购资金足额入库后于债权登记日
(招标日后第2个工作日,柜台发行按照发行文件执行)中
午15:00前,将发行款入库情况书面通知国债登记公司,由
国债登记公司办理债权登记和托管,并委托国债登记公司
将涉及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托管的部分,于债
权登记日16:00前通知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
厦门市政府债券上市日为招标日后第3个工作日,柜台发行
按照发行文件执行。
如厦门市财政局在发行款缴款截止日期前未足额收到
中标承销团成员应缴发行款,将于债权登记日15:00前通知
国债登记公司。国债登记公司办理债权登记和托管时对厦门
市财政局未收到发行款的相应债权暂不办理债权登记和托
管对涉及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分托管的部分,
厦门市财政局委托国债登记公司于债权登记日16:00以前书
面通知证券登记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后者办理债权登记
和托管时对厦门市财政局未收到发行款的相应债权暂不办
理债权登记和托管。对于未办理债权确认的部分,厦门市财
政局根据发行款到账情况另行通知国债登记公司处理。国债
登记公司如在债权登记日15:00前未收到厦门市财政局关于
不办理全部或部分债权登记的通知,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
司深圳分公司未在债权登记日16:00前收到国债登记公司
关于不办理全部或部分托管债权的通知,即办理全部债权登
记和托管手续。
第五条分销
-4
厦门市政府债券分销,是指在规定的分销期内,中标承
销团成员将中标的全部或部分厦门市政府债券债权额度转
让给非承销团成员的行为。
(一)分销方式。厦门市政府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场外
签订分销合同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方式分销。柜台发行债券,
由柜台业务承办机构通过其渠道向符合规定的柜台投资者
进行分销。
(二)分销对象。厦门市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间不得分
销。非承销团成员通过分销获得的厦门市政府债券债权额
度,在分销期内不得转让。
(三)分销价格。承销团成员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
销。
第六条应急处理
如招标系统客户端出现技术问题,承销团成员可以在债
券发行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内将内容齐全的地方政府债券发
行应急投标书以下简称应急投标书,详见附件1或
地方政府债券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以下简称债权托
管应急申请书,详见附件2)传真至招标场所,委托招标场
所代为投标或托管债权。
(一)承销团成员如进行应急投标或债权托管,应
及时通过拨打招标场所固定电话向厦门市财政局发行人员
报告。
(二)应急时间以招标场所收到应急投标书或债
权托管应急申请书)的时间为准。应急投标截止时间为当
期厦门市政府债券投标截止时间,债权托管应急申请截止时
间为当期厦门市政府债券债权托管截止时间。
(三)应急投标书或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录入招标系统后,申请应急的承销团成员将无法通过招标系
5-
附件2
地方政府债券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业务凭单号:A02
由于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或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
行系统/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客户端出现故障,现以
书面形式发送债券名称发行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我单位承诺:本债权托管
应急申请书由我单位授权经办人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具有与系统投标
同等效力,我单位自愿承担应急投标所产生风险。
投标方名称:
自营托管账号:
申请日期:年月日要素1
债券代码:要素2
托管机构
债权托管面额亿元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要素3
证券登记公司上海
证券登记公司深圳
合计要素4
电子密押::(16位数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印章
注意事项:
1应急申请书填写须清晰,不得涂改。
2本应急申请书进行电子密押计算时共有4项要素,其中要素1在电子密押器中已默
认显示,如与应急申请书不符时,请手工修正密押器的要素1:要素2-4按应急申请书
所填内容顺序输入密押器,输入内容与应急申请书填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3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集团总部发行室电话:
1号发行室电话:010-88170543054405450546传真:010-88170939
2号发行室电话:010-88170531053205330534传真:010-88170905
上海总部发行室电话:010-88170051005200530054传真:010-88170966
深圳客服中心发行室电话:010-88170043004400450046传真:010-88170960
4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电话
发行室电话:021-5049635150496359传真:021-5049659950496377
5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电话
-10

标签: 政府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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