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开发大穆棱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综合开发大穆棱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管理局庆丰农场农业综合开发大穆棱河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水利工程招标公告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农总发改字【2015】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庆丰农场,建设资金来自中投与自筹相结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庆丰农场第五管理区、第六管理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2建设规模:
A01标段:开挖清淤渠道2条,总长度3.458公里;开挖清淤排水沟1条,总长度2.031公里等工程;
A02标段:新建泵站1座,溢流堰1座等工程;
A03标段:新建泄水闸1座等工程
A04标段:蓄水池扩建1座挖方为63170.90立方米;蓄水池护砌1处8664.00平方米
2.3合同估算额:756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的工程施工;
2.5工 期:2015年8月2日计划开工至2015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划分4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每家投标公司最多只能对2个标段进行报名。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5:00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楼608室携带第4.3款要求的资料现场确认报名结果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报名,被授权人为本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项目经理名字)、近2年类似业绩3项,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5年7月31日上午9时,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楼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庆丰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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