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人民法院非诉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崇川区人民法院非诉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崇川区人民法院的崇川区人民法院非诉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现对崇川区人民法院非诉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崇川区人民法院内
(2)工程规模:约50万元
(3)计划工期:2023年2月至2022年3月,施工总日期为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3年2月23日9时3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东楼),并在2023年2月23日9时30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板块。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评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1.本项目将在开标后,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进行审查,具体评审及入围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崇川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康主任
电话:138*****41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八楼
联系人:袁斌
电话:139*****538
2023年2月13日
崇川区人民法院非诉服务中心改造工程(上网).rar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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