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民法院车辆处置招标公告
临朐县人民法院车辆处置招标公告
临朐县人民法院车辆处置项目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挂牌(竞价)方式进行第二次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LQ-2022-0039-2
二、项目名称:临朐县人民法院车辆处置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鲁GA677警金杯牌SY5031XQCL-MSBG,注册日期2010年12月27日,挂牌(竞价)起拍价5490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临朐县人民法院车辆处置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3年2月20日17时前缴纳竞拍保证金1000元/辆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挂牌(竞价)标的展示
时间: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0日
车辆停放地点:临朐县人民法院营子法庭院内
展示期间联系电话:198*****928吴主任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3年2月21日上午9:00-9:10,按顺序依次进行,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
九、其他相关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出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应当现场查看标的,一经申购成功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出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出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当日到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本《成交通知书》及有关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公章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格式文本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成交之日起2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成交价款3.5%的交易费用、过户保证金*****元/辆支付到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交易费用、过户保证金的,取消受让方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本文件所示的标的概况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物以办理交接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或疑义均由受让方与出让方协商解决。若交接时的质量与本文件所示的质量不一致的,不影响挂牌(竞价)成交价。
4、代理机构将出让方提供的全部资料转交给受让方,受让方提车后,该车辆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以后因该车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责任、费用均由受让方享有、承担,与出让方、代理机构和原车主均无关系。该标的物为警用车辆,须用自喷漆现场涂改后方可提车。车辆过户手续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所需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车辆维修费、过户交易费、违章 (脱审)处理费用及保险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过户的,过户押金不再退还。提供虚假过户材料或逾期仍不过户的,出让方、代理机构或原车主有权随时收回该车辆,该车车款不予退还。退还过户押金时,须提供过户后的登记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受让方在过户前务必查明车辆状况是否能够过户,如无法过户的请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确因原车主原因无法过户的退回车辆并无息退还车辆价款,不查明是否能够过户而产生的各种维修费用、保险费用退车时由受让方自负。
5、临朐县人民法院车辆处置项目其他事项详见《鉴定评估意见书》。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先生
联系电话:0536-*******
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方路2289号
山东潍坊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4日
标签: 车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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