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皇姑区政府办公楼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3-02-13 至 2023-02-20 | 撰写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撰写人: | 乔羽霆 | (皇姑区政府办公楼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皇姑区政府办公楼保安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皇姑区政府办公楼保安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2,000.00 最高限价(元):722,000 采购需求:查看 皇姑区政府办公楼保安服务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座落在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A座17层,B座6层,C座6层,区档案局2层。集办公室、会议室、小礼堂、职工活动中心、地上停车场、地下停车场等为一身的综合性办公区,有独立的监控防盗、消防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火灾自动灭火、供水等完备的系统。办公楼A座内有3 部垂直的电梯和两部步行楼梯。因此,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办公楼是一座设施设备比较完善,安全、舒适、高效的综合办公大楼。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投标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保安管理范围 皇姑区政府院内车辆摆放、东西2个门、三座办公楼门卫,监控室、档案室(独立)。此次招标项目为区政府办公区域内所包括的全部保安管理服务。 1、提供全天候安全管理和安全巡查,监控室值班。 2、排除不安全因素,维护正常办公秩序。 3、对进入院内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查验、疏导。 4、对进入办公楼办事来访人员登记引领。 5、处理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 6、其他临时性事项。 四、服务标准 1、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大楼及院周边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2、办公楼东门、西门、办公楼需24小时在岗,楼道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上下班交接时,应交代清楚本班情况及未了情况,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无迟报、漏报、隐瞒。 3、车辆按位摆放整齐。进出车辆管理有序,有专人疏导,外来车辆不得随意入内,出入做好登记工作。 4、负责大楼监控系统操作,正确操作监控设备,认真监视各部位画面,监控室内不得有无关人员逗留,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将监控记录提供给其它人员,监控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操作台,保证录像完整清晰。 5、管理办公楼内(外)的公共秩序,对发生在管辖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我局相关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6、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懂得礼仪知识,讲究文明礼貌。对系统内工作人员要检查、督促持证进入办公楼。 7、安检工作认真负责,对进入大楼的危险品及重大火灾隐患应予以高度重视,及时加以制止,并上报相关领导。对出楼人员带出大件物品要严格检查,并核对物品放行登记单是否与所携带的物品相符。 8、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9、掌握电梯操控程序,发现故障立即与专业维保单位取得联系。 10、结合大楼特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在接到任何部位报警后,必须5分钟内赶到现场(具体以合同为准)。 五、保安管理项目人员要求、职责范围、人员编配及管理标准 (一)人员要求 共计18人,男性,身体健壮,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年龄在55周岁以下,持保安证上岗。 (二)职责范围 1、 保安队长(1人):负责与采购单位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管理相关保障工作;有五年以上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保安管理经验,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五官端正,性格外向,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2、保安班长(2人):负责夜班保安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3、保安队员(15人):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主要负责皇姑区政府院内车辆摆放、东西2个门、三座办公楼门卫,监控室、档案室(独立)的保安管理工作。 4、每日进行规定线路的消防巡检,消防巡检重点就火灾隐患、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疏散标志等消防问题进行巡检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全部完好、安全疏散标志醒目正确、无消防隐患。 (三)人员编配: 1、保安员分三个班次,其中包括一个白班,两个夜班。 2、白班设12名保安员(其中包括保安队长1名)。 3、夜班设两个班次,每个班次设3名保安员,共计保安员6名(其中包括2名保安班长)。 (四)管理标准: (1)保安服务保障文明、规范、准时。 (2)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及疏导来访客人。 (3)有效疏导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及信访接待。 (4)接待工作要认真、主动、热情,严格执行各类接待标准。 (5)维护采购单位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6)保安员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7)采购单位对保安公司的总体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六、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 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会经费;服装费;管理费;食堂伙食费补助;税金及一切风险费等所有费用。要求:(1)工资不得低于沈阳市最新最低工资标准;(2)社会保险和工会经费应按沈阳市最新规定的缴纳基数、缴纳比例计算。未达到以上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其他要求 1、要保证保安人员的稳定,不经采购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保安公司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2、保安人员要持保安证上岗。 3、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其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采购单位不承担其责任。 4、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保安全部人员必须在12 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按季付款。 8、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递交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3、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 曲大北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hgqzczb@163.com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羽霆 电 话: 024-******** |